平安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6篇

时间:2022-09-20 15:05:05 来源:网友投稿

平安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6篇平安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处于转型时期,农村各种利益诉求交织,矛盾日益凸显,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平安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6篇,供大家参考。

平安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6篇

篇一:平安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处于转型时期,农村各种利益诉求交织,矛盾日益凸显,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增多,农村社会管理工作面临新的挑战。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如何就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谈点个人初浅思考。

 一、存在问题

 (一)个别地方、单位综治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些基层综治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少数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干部对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认识不高,重视不够,综治、维稳责任制没有很好落实。一些干部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熟视无睹,关心不够,工作效能低下,作风散漫,能拖则拖,对其合理诉求不积极依法办理,方法简单,甚至推诿塞责,能躲则躲、能抹则抹,致使一些矛盾纠纷长期得不到

 解决,甚至激化,导致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一些基层综治组织和队伍没有发挥好作用。比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群众对有付出无报酬的义务巡防模式认同度越来越小,积极性越来越低,加之农村大部分青壮年外出务工,农村义务巡逻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形同虚设。

 (二)社会管理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流动人口管理不到位。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是农村外来人员和流动人口激增,不稳定因素凸显。一些部门对流动人口以及其中的高危人群,情况不明、底数不清。镇、村(居)对流动人口管理缺乏具体明确的职责、任务和有效的办法,导致流动人口管理难。技防建设投入不足,由于经费的原因,在农村、社区、居民区的一些路段、重点部位等没有安装探头等监控设施,导致物防技防还有死角,盗窃等侵财性案件依然高发,已成为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

 (三)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较弱。特别是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薄弱,村民的法律知识比较缺乏,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出现矛盾纠纷不愿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去解决,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缠访、闹访现象较多。

 (四)基层综治经费保障困难 。乡镇运转经费有限,每年只能挤出少量的资金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农村集体经

 济比较薄弱,在一些公益事业方面没有资金投入,基层综治队伍建设、治安防范工作得不到应有的经费保障。

 二、加强农村综治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领导责任,牢固树立综治观念。各镇特别是“一把手”要把农村综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要把综治工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全面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进一步硬化奖惩机制。在全县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中,评定的综治先进镇,由县委、政府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排名末位的,实行重点管理,连续两年纳入重点管理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党政主要领导建议给予组织处理。通过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和激励约束,进一步增强党政领导干部抓好综合治理工作、维护一方平安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夯实基层组织,切实发挥综治作用。

 一是要加强对基层综治队伍的教育培训。经常组织开展镇、村综治人员政策理论和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强化担当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是完善基层综治网络。继续深入开展综治网格化建设,落实网格化建设专门经费,在重点镇、村全面推开,有效整合基层综治资源,打造“四级网格”信息平台,提升综治水平。

 三是要加大镇、村

 两级综治经费保障力度。对各镇综治经费按不少于 2 万元落实并纳入财政预算。对镇综治干部适当进行经济补助,每月发放综治津贴。提高农村治保、调解主任、治安中心户长等人员的补助标准,进一步调动广大基层综治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四是加强基层综治队伍工作考核。重点从作用发挥上严格考核,按等次发放津补贴,真正发挥其解决纠纷、掌握信息、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和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三)抓好隐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要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各镇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排查化解本辖区、本部门存在的矛盾纠纷,坚持“三抓”、“三前”,即抓早、抓小、抓苗头,防范工作做在矛盾纠纷发生之前、化解工作做在矛盾纠纷发展之前、调处工作做在矛盾纠纷激化之前,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各种手段,千方百计把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是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把排查化解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明确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对因排查工作不到位,或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未能彻底解决,导致

 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社会管理,强化源头防控。

 一要加强高危人群管理服务。要认真加强对私房出租户、外来人口和痴、聋、傻、哑、重症精神障碍患者等人员的管理、监护,全面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责任制,预防和减少外来人口犯罪和“两劳”释解人员重新犯罪。要组织在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报告,举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图片展、禁毒图片展等,加强对青少年的公民道德和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二要进一步强化农村治安防范措施。农村也要要借鉴城区治安防范的好做法,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特别是运用科技手段进行治安防范的做法,尽快向农村延伸,在村口、主要集镇安装电子监控设备,采取全方位、全时制的监控,提高农村治安防范的水平和时效。

 三要加大严打整治力度。要继续坚持严打整治方针不动摇,适时地在农村开展治安混乱地区、治安突出问题专项严打整治活动。重点打击一批村霸、路霸、市霸等带有黑恶性质的犯罪团伙,坚持露头就打、决不手软。组织开展整治偷盗、破坏农村重点产业如猪苓、西洋参、白芨等专项整治活

 动,以达到整治一个、震慑一片、稳定一方的目的,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

 四要继续深化“一村一政法干警”、“三官一律”进社区工作。坚持和完善平安建设便民服务卡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做到宣传服务进村入户到人,真心诚意为群众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要进一步完善评价机制,坚持政法干警接受群众评价制度,健全干警联系群众措施,推行“一村一政法干警”、驻社区“三官一律”面向群众报告工作制度。

 (五)加强法制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要把农村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在农村开展有针对性的“送法进农村”活动,采取以案释法,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大力开展农村“院坝说事会”活动,引导村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使广大农民群众自觉主动地参与到法制宣传教育中来,形成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篇二:平安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代表推进平安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的使者、群众的代言人,在依法履行好代表职责的同时,积极参与地方平安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此,本人结合工作实践,就如何发挥人大代表在推进平安 XX 建设中的作用做以浅显探究。

 一、人大代表推进平安 XX 建设的作用体现 安 (一)人大代表在平安 XX 建设中具有模范带头作用。人大代表来自群众、生活在群众之中,许多代表是各行各业中的佼佼者,其言其行对群众都有较大的影响。因此,在日常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只要充分发扬人大代表在改革开放中干事创业、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争做平安 XX、和谐 XX、文明 XX 建设的模范,就能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只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带头宣传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做宣传宪法和法律的模范,就能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宪法、尊重法律、维护法治的良好氛围;只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带头宣传贯彻宪法和法律,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敢于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就能在社会上树立一面旗帜、一个标杆,有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推动平安 XX 建设健康发展。

 安 (二)人大代表在平安 XX 。

 建设中具有桥梁纽带作用。

 人大代表在平安建设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是指人大代表在党和国家同人民群众联系中所起的中介作用。人大代表既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又是人民群众中的普通一员。他们来自基层,拥有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既可以通过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工作形式,及时向政府提出意见、批评或建议,帮助政府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遗漏与不足,便于政府改进工作、防止出现大的失误,从源头上预防或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推动政府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当政府在开展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时,人大代表又可以发挥其“维稳”作用,向人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求得人民群众的谅解和支持,化解社会变革时期不断出现的各类矛盾,促推法治 XX、和谐 XX 建设。

 安 (三)人大代表在平安 XX 。

 建设中具有监督协助作用。

 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权力属于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从法律规定上看、从理论上讲,代表个人并没有这种监督权力。但是代表通过自身的履职,却时时表现出这种作用。比如人大代表可以旁听法院庭审,通过对重大疑难案件及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旁听,督促和改进法院庭审,确保司法公正,从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通过代表参与执法检查和视察社会管理工作、参与调研并列席常委会,促进常委会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确保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关口前移、源头治理”,为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另外,宪法和有关法律还规定,人大代表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必须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为了推动政府依法行政,还可以通过代表广泛搜集民意,向政府提出一些关于建设平安 XX的合理化建议,促使平安建设各项工作的实施规划和具体措施更加顺应民心、体现民意,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极大的发挥代表协助作用,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营造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依法推进平安建设。

 二、人大代表推进平安 XX 建设的实践思考

 平安 XX 建设是一项紧迫而又长期的工作任务,是一个需要调动全社会方方面面力量共同参与的一项系统工程。从人大代表推动平安建设的角度看,在理念思路、监督机制、能力建设、方法创新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适应的地方。人大代表应加强学习、更新观念,提升能力、转变作风,不断适应平安 XX 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安 (一)提高素质,夯实代表在平安 XX 建设中发挥作用的基础。一是要强化自身学习,提升履职能力。要从提升代表综合素质入手,组织代表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代表法等。鼓励他们在依法履职过程中注重知识的更新和积累,自觉加强对社会管理知识的学习,掌握中央和省、市委、区委有关方针政策和社会管理的相关理论;掌握科学分析社会形势的方式方法,把握社会管理的规律和特点,并悉心倾听群众呼声,关注民情,集中民智,努力提高服务社会管理的能力,当人民忠实的代言人。二是要改进工作作风,听取群众呼声。深入基层开展视察调研,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呼声和要求。特别是对一些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而且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走在群众中间,掌握真情实况,认真分析事物的本质,敢于为民谏言疾呼,用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成果,来体现参政质量,真心实意地为人民服务。三是要

 增强群众观念,化解社会矛盾。人大代表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特别是在生产生活中,应坚持以信访工作作为一条关注民生、了解民意、维护民利的重要渠道,主动、热情地接触信访群众,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要认真倾听、及时反映、督促落实。特别是对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要认真调查了解案情实况,及时与行政司法机关联系,督促信访案件有效解决。对因政策等原因暂时无法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赢得信访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尽心尽力做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工作。

 (二)引导履职,搭建代表在平安建设中发挥作用的平台。要通过不同途径、不同方式向代表展示有序参与社会管理的窗口,引导代表积极履职,为其投身平安建设搭建工作平台。如:引导人大代表广泛听取民意、吸纳民智,凝集各方面的力量**影响社会稳定的难题;引导人大代表积极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国家各项政策落实到基层的情况,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化解社会变革时期不断出现的各类矛盾,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引导,不断激发代表依法履职的热情,并使其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对自身价值的认识、自觉将平安建设视作己任。

 在日常工作中,“一府两院”应发扬民主经常邀请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听取意见,使其有权说话,发挥其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作用;应组织代表参与诉讼调解、治安民调、接访走访、群防群治工作,理顺群众情绪,钝化社会矛盾,预防事态扩大,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不安全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应组织代表深入调研,积极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出谋献策,提出有质量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议案、建议,促使“一府两院”改进相关工作,推进平安建设。

 安 (三)突出优势,发挥代表在平安 XX 建设中的独特作用。一是要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一方面要督促代表做到上情下传。代表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群众全面正确看待当前形势,正确对待深化改革、社会转型中不可避免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教育引导群众遵纪守法,通过法定程序和正常途径来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致力构建维护社会稳定的广泛群众基础;另一方面要督促代表做到下情上达。代表要认真分析研究、归纳整理选民提出事关社会稳定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反映民意,提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对策和建议,做到下情及时上达,让政府及时了解社会动态、未雨绸缪钝化社会矛盾。同时,要畅通代表反映民众诉求的渠道,通过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日”等活动,帮助代表将群众诉求及时、准确地反映上来,使代表们在平安

 建设中起到“预警器”和“安全阀”等独特作用。二是要充分发挥代表在调节社会矛盾纠纷的作用。代表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联系,他们更了解、熟悉所代表的群体,对自己身边的、基层的事情更有发言权。因此,代表的调解、说服、沟通,特别是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可以化解一部分矛盾纠纷尤其是群体性的矛盾纠纷,从而减少信访量。三是要充分发挥代表的监督协助作用。要引导代表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己任,督促其通过参加工作座谈会、视察、调研、工作评议、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切实履行代表职责,监督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从关心群众利益入手、从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入手、从关心弱势群体入手竭尽全力做顺民心、解民意的工作,维护社会和谐;在民生、治安、就业、物价等方面,监督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和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化解不和谐的各种因素和矛盾,促进社会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解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安 (四)完善制度,提供代表参与平安 XX 建设的保障。一是健全完善代表参与处置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制度。逐步建立畅通无阻、运转协调、规范有效的民意反映机制,让代表准确掌握群众所思、所忧、所盼,便于人大代表及时把事关稳定的信息传递给“一府两院”,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二是建立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制度。使之成为了解民情、化解矛盾、

 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有力抓手。三是建立代表监督议案、建议办理制度。促使“一府两院”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成率,在促成民生问题解决的同时,提高代表在群众中的威信,使其真正成为值得群众信赖的社会管理中坚力量。同时,通过监督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妥善解决事关稳定的难点问题,保障一方平安。四是建立代表联动制度。进一步加强市、区、乡镇人大之间工作联系,通过召开由代表参加的理论研讨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总结平安建设工作中的经验教训,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以形成推进平安 XX 建设的整体合力。

篇三:平安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农村平安建设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平安建设是构建和谐农村的重中之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的矛盾也产生了新的变化。如何应对新形势,研究和解决好当前农村平安建设的问题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本文立足襄城区农村平安建设的现状,结合当前农村平安建设面临的普遍难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对**农村平安建设中的难题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一、当前农村平安建设面临的问题

  (一)土地问题引发的矛盾日益突出

 因土地问题引发的农村矛盾是当前农村反映最为集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一是土地承包权属纠纷。主要是城中村、城郊村、工业园区等村组,人多地少,成员复杂,土地矛盾尖锐。因土地权属纠纷导致群众上访的事件仍持续不断。即使在部分已完成土地二轮延包的地方,也常常因弃田农户重新要地引发农户与农户、农户与村、农户与企业之间的土地纠纷。二是违规征地引发矛盾。少数用地单位违规操作,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或占地后长期闲置,导致撂荒,引起群众强烈不满。三是群众对土地补偿标准不满。特别是国家建设征地补偿标准远远低于经营性项目征地,群众不接受。2006 年全区共发生此类群体性事件 12 起,群体性上访事件 7 起。航天 42 所在庞公办事处水洼村征地,部分村民以补偿费过低为由多次集体阻挠该所施工。贾洲村部分外迁户因为高管支队征地补偿款分配问题多次集体到市、区上访,持续时间较长,处理难度较大。四是失地

 农民生活无保障。农村大量土地被征用,农民除了获得政府一次性补偿外,既无稳定工作,又无医疗和养老保险,成为介于城市和农村之间的“游民”,加大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农村治安环境不容乐观 当前农村治安形势仍然严峻。一是偷盗案件多发。据了解,07年,全区共发生偷盗案件 575 起,农村偷盗案件 107 起,占到发案总数的 18.6%。以盗窃农用水电设施和生产生活资料、诈骗、小偷小摸等最为突出。特别是近几年外出务工人员增多,留守农村的多是老人、妇女和儿童,防范能力差,偷盗案件时有发生。小到小偷小摸如鸡鸭、耕牛等,大到盗窃农业生产设施和电力设备。在调研中发现,在农村,一只鸡、一头猪、一头牛往往就是农民们维持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和改善生活条件的重要支柱。有的农民家庭全靠养鸡、养猪来支撑家庭生活,一夜之间全部被盗,生活顿时陷入困境。偷盗案件多发时,有的怕耕牛被盗,晚上只好睡在牛棚里。同时盗窃农用水利设备等也成为当前农村盗窃案件中一个突出现象。2006 年 12 月底,欧庙镇涉及徐湾村、橡树村农忙用水的一台变压器被盗,正值农村放水育秧时节,极大的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二是赌博等治安案件多发。全区 07 年共发生 2616 件治安案件,农村治安案件就达 768 件,不少村里赌博活动随处可见,更有不少村干部也参与其中。三是封建活动仍然存在,由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对落后,不少地方封建迷信甚至邪教还占领一些农民的思想,封建活动屡禁不止,成为农村社会治安的极大隐患。07 年 8 月 31 日,

 卧龙镇尤河村因封建迷信引发的群体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一天之内发生打架斗殴事件 3 起,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极大的威胁到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三)村级债务问题成为严重隐患

  村级债务问题不仅制约了村级集体经济和公益事业的发展,而且严重影响了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成为引发农村矛盾纠纷、危及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特别是税改后化债渠道更为狭窄,而乡村财力短期内增长空间极为有限,由于债务不能偿还,由此引发干部与群众之间,现任干部与原任干部之间,村干部与包工头之间等多方面矛盾。大批群众到镇政府上访讨债。特别是春节前后,有的债主大年三十到村干部家里要债,乡村干部只好到处躲债,甚至引发行凶动武事件。农村债务不解决,对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影响很大。

 (四)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中存在矛盾

  一是村务公开未完全到位。村组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在少数地方走了过场。现在农村很少召开村民大会开展村务公开,多数公开栏常年不公开,上面检查时往往是突击应付。即使公开了,内容也不具体,群众看不明白,甚至出现公开内容不真实的现象。久而久之,群众对村务公开失去了信任,对村级事务失去了监督。二是少数村干部以权谋私,违纪违法,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导致干群对立,越级上访。三是农村宗族势力有所抬头。少数地方宗族势力死灰复

 燃,尤其在村两委换届选举时,村内宗族或派性之间矛盾难以调和,少数房头宗族势力干涉村务政务,操纵村民换届选举,导致村民之间矛盾冲突,影响正常的村民自治工作,给农村社会带来诸多不安定因素。

  (五)对农村弱势群体救助不力引发矛盾 由于农村经济发展不够,村级集体经济十分薄弱,加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健全,导致对农村群众的大病医疗救助、生活困难群众的补助、残疾人的帮扶办法不多,引发的矛盾增多,上访事件不断。

 (六)农民思想观念日趋复杂暗藏不和谐因素

  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农民的思想观念也发生诸多变化。在政治方面,农民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律意识普遍增强,但一些农民集体精神和公共意识有所淡化;在经济方面,农民的发展意识、市场意识、竞争意识普遍增强,但一些农民的诚信意识和公德意识比较薄弱;在文化方面,农民的开放意识、文化意识、科技意识普遍增强,但一些农民的封建迷信思想有所抬头。而农民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多元、多变、多样的思想意识,给乡村治理、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推进农村和谐进步提出新的课题和挑战。农民意识的复杂化,决定着农民社会行为的多样化,在农村社会稳定祥和的同时,也暗藏许多不和谐的因素。少数人好逸恶劳,违法乱纪,破坏农村社会治安;少数农民思想空虚,迷恋赌博活动,崇尚封建

 邪教,影响社会安定;有些农民不顾客观实际,为追求个人经济利益,不惜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还有少数农民不按法律程序反映问题,采取越级上访、过激上访、重复上访等方式制造社会影响,向各级政府部门施压,造成许多地方出现了“群众上访,政府买单”的不良局面。

 二、当前农村平安建设所面临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 当前农村存在的突出社会矛盾,都直接或间接的与农村经济落后、乡村集体经济薄弱、农民的收入水平较低有直接联系。由于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城市经济快速发展与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形成了强烈反差,城乡差距继续扩大,发展水平严重失调。近几年,我区农村经济虽然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发展不平衡现象突出,农村贫困人口还有相当比例,据统计,全区还有 40%的农户是纯农户,其中 80%仍种植传统作物,亩均收入不过五、六百元;全区还有 4-6%的农民还生活在贫困线(人均纯收入 1500 元)以下。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远远落后于城市。这种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状况,严重地影响着农村社会和谐进程,是农村社会矛盾产生的根本原因。

 (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 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一方面取决于农村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依赖于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这些年来,随着城镇化、工业化、

 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因土地承包、土地租赁、土地征用、征地补偿等涉农土地问题日益增多,已成为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焦点。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性等因素的限制,政府对农民群众在经济利益上的要求不能完全满足,特别是在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不够完善的情况下,面对失地失业,又无养老、医疗保障;面对因公致残,生活极度困难;面对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受到破坏;面对农民工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等等,广大农民群众表达诉求的愿望和行为更加强烈,很容易引发一系列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激化社会矛盾。

 近年来,我区社会救助工作不断发展,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但由于我区自然灾害频繁,区级财力有限,农村尚未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基础还很薄弱。农民的困难解决不好,就有可能增加矛盾和冲突,从而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

 (三)基层民主制度不健全 一是部分基层干部群众观念淡薄,少数干部不体察民情,关心群众疾苦不够,不能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回避推诿,对正当要求置若罔闻,对出现的矛盾纠纷不及时调处,导致各种矛盾由小变大,致使一些群众越级上访,甚至演变成群体性事件。二是不依法行政。有的基层干部法律法规水平低,不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注重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处理矛盾纠纷方式方法失当,引起群众不满,伤害了干群之间的感

 情。三是以权代法。少数的村干部,利用手中职权,在集体项目承包、征地补偿、救济款发放等群众敏感的问题上,不实行村务公开,搞暗箱操作,以权谋私,侵犯了农民群众的正当权益,引起农民群众强烈不满和抵触情绪。

 (四)预防调控机制不健全 完善健全的预防调控机制,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谐的基本保证。有些地方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工作中,还没有真正建立起健全的工作责任制。有的乡镇维稳专班仅一个人,村组干部配置过少,加上经费保障不力,维稳工作难以开展。从信访工作看,部分地方的信访工作比较薄弱,信访机制不健全,难以真正起到预防化解矛盾的作用。

 三、当前农村平安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实现农村社会和谐的基础和关键环节。要加强农村民主制度建设,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农村宗族势力影响,真正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要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查处农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不断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建立齐抓共管的协同作战机制。农村社会的许多矛盾,成因复杂,涉及面广,仅靠个别部门的力量去化解往往难以奏效。

 有些矛盾纠纷多次上访得不到解决,往往是部门之间缺乏配合。为此,必须建立政府、部门、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矛盾化解机制,整合各方面的力量,提高矛盾化解工作力度。在农村,要加强矛盾排解调处工作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发展和规范各类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广大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在现阶段要做的工作就是继续加强联动中心建设,全面整合乡镇综治办、维稳办、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庭、民政所等各方力量。

 (三)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为农村平安建设提供物质保障。一是要确保专款专用,对农村平安建设的专项经费的运用要加强监督。确保落实。每年的农村平安建设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转移支付到位。二是加大对物防技防设备的投入和经费保障,走科技强警之路,全面提高整体作战能力。加快技防建设在全区农村乡镇、单位、市场、村逐步实现全面覆盖及物防设施建设的加强。

 (四)提高群防群治能力,建立健全适应农村治安特点的治安防控网络体系。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在农村,建立乡镇专业治安巡逻队、村组义务或专业治安巡逻队、治安中心户、治安协管员、治安信息员等五支群防群治队伍。规范各级群众自治组织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群众队伍人熟、地熟等优势开展工作。

 (五)健全矛盾排查机制,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一是重视人民调解的作用,要重点加强村级治保、调节组织建设,以村级综

 治联动工作室为平台,切实规范村级人民调解工作。二是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把信访接待中心的工作纳入综治联动中心工作范围,实行整体联动。完善信访督察专员、领导包案处理信访大要案等制度,确保农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在任何情况下都有人回应、有人处理。要建立对重大案件、重访案件实行实地调查处理制度。对重大案件、重访案件或认为有必要进行督查督办的案件,党委、政府应授权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处理,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三是完善排查预警机制,对排查情况及时上报,防止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六)坚持打防结合,对突出的治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农村生产季节性特点,适时开展时间短、见效快、针对性强的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掌握违法犯罪的线索,全面摸清“六个底数”,即:本地无业人员,特别是辍学、流失学生的底数;有不良习气人员的底数;长年在城区活动、行踪不定、有作案嫌疑人员的底数;早出晚归、进出城区人员的底数;刑释解教人员、违法青少年底数;在外作案未被公安机关抓获人员的底数。逐人登记、建卡,弄清其具体住址、交往人员和活动动向,确保信息灵、底数清、流向明。开展如清理整顿特种行业(网吧、游戏机室、废旧金属回收站点等)和严厉打击盗窃犯罪等方面的专项整治,遏制犯罪活动的势头,下大力气,以重典治顽症。

 (七)严格落实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责任制。把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党政主要领导任期目标,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晋职晋级和奖惩使用直接挂钩。对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刑事

 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突出成效突出的及时予以表彰并推广经验。

 (八)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推进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一是为农村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必要的物质投入,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居民过度,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二是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积极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三是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的投入,做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工作,维护社会的稳定。

 (九)加强农村和谐文化建设。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既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解决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现实需要。一是要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农民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优良传统,促进农村形成团结互助、扶贫济困、平等...

篇四:平安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建设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4 4 篇

  在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一)

 刚刚,X 同志传达了平安 XX 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分析了全县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全面系统的安排,三个单位分别做了交流发言,讲得都很好,大家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下面,我就这两项工作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关于平安建设工作 关于平安建设,我主要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平安建设是一项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任务,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第一,这是长治久安的需要。我们现在平稳和谐的良好局面和幸福安宁的美好生活,都是通过长期抓平安建设换来的。但过去安宁不等于持续安宁,今天安宁不等于明天安宁,要确保长治久安,必须持续深化平安建设。第二,这是民生保障的需要。平安是人民群众最根本需求,平安是人民群众最底线的民生愿望。近年来,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有力有效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的平安感持续提升。但平安建设不是一劳永逸的,必须持之以恒地抓下去。第三,这是持续开展的需要。开展是硬道理,开展是第一要务,开展是永恒的主题。但开展的前提是平安,没有平安的环境,就没有更好的、可持续的开展。在推进高质量开展的过程中,我们必须统筹好开展与平安,做到两手抓、两手硬。第四,这是执政的责任所在。为官一任,主政一方,就要牢牢扛起促一方开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为人民群众营造一

 个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平安感,否那么就会失去民心、丢掉初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全力以赴抓好平安建设,确保 X 安宁和谐,确保实现更好地开展、取得更大的成绩。

 二要注重标本兼治。平安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才能确保长治久安。首先,问题导向治好标。要紧盯“五个不发生〞〔即不发生重特大平安事故、不发生非访群体事件、不发生命案、不发生暴恐事件、不发生危害政治平安事件〕目标,把解决已然问题作为头等大事抓实抓好,切实做到出现一个、化解一个。第二,注重源头治好本。什么是源头?抓源头干什么?源头就是引发已然问题的症结所在,抓源头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症结,到达不出事的目的。重点在六个方面下功夫:要抓早抓小,通过抓实书记民情“三本账〞等有效渠道,第一时间收集信息,然后分类施策,强化沟通引导,把问题消化在萌芽状态;要及时研判,加强对形势的研究和分析,判趋势、找问题、查隐患、抓源头,强化系统施策,做到防患未然;要科学应对,运用科学思维,尊重规律、尊重法律、尊重民意,研究深层次规律,找准主要矛盾,科学施策把问题解决好;要果断上手,对于风险和苗头性问题不要等、不要拖,必须果断上手,早上手、早解决;要依法依规,综合运用法律、政策和人情等手段,积极稳妥回应群众诉求,依法依规解决矛盾问题;要堵塞漏洞,认真研究每一个问题背后的漏洞,从源头着手建章立制,最终铲除问题隐患和滋生问题的土壤。第三,立足长远建好制。主要是法制和机制,关键是把现

 有法律执行好、用好,把根据实际、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的操作层面的有利于社会治理、有利于长治久安的长效机制健全好、落实好,实现隐患和问题“减存量、防增量、控变量〞目标。

 三要强化组织保障。要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总体国家平安观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担当意识,主动作为、超前作为、务实作为,促进平安建设上水平。第一,书记民情“三本账〞要抓实抓好。以落实书记民情“三本账〞为切入,充分发挥县镇村三级书记“关键人〞的领导和推动作用,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期盼的“关键事〞,推动形成“群众说事、书记接事、组织办事、安宁无事〞的良好局面。第二,综治维稳机构要强化统筹。县委政法委、综治维稳中心、信访局〔联系办〕要切实发挥好综治维稳专门机构的组织、协调、督导、考核、问责的职能作用,强化工作统筹,敢于较真下茬,推进平安建设深入开展。第三,部门责任要落实到位。各部门要扛牢压实平安建设政治责任,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的平安建设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第四,基层组织要发挥作用。镇村〔社区〕基层组织要以“三本帐〞为引领发挥好保一方平安的作用,要持续深化镇村工作一体化机制和基层治理“三共六制〞机制,着力提升执行力、公信力,在“认真〞二字上下功夫,推动平安建设不断向纵深开展。

 二、关于依法治县工作

 近年来,我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坚持法治 X、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扎实推进“全

 国法治政府示范县〞“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县〞创立,营造了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但也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共性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依法治县整体水平的提升。如何解决好这些问题?我在这里强调五个方面。

 一要强化意识。******屡次强调,要强化法治思维,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还强调,要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在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进程中,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政法机关各级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在全县营造尊法崇法守法的浓厚气氛。

 二要提升能力。法治意识强化了,没有法治能力也不行。当前,政府部门、执法部门、司法机关不同程度存在法治能力缺乏的问题。究其原因,是“不学、不钻、不用、不究、不考、不评〞“六不〞造成的。要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懂法用法,干部提拔时要把考法律与考纪律结合起来,行业部门更要多钻研问题、多研究法律,不断强化法治实践、提升法治能力。

 三要营造环境。依法治县需要有良好的法治环境。当前,法治环境主要存在法治文化不张、法治合力缺乏、法治效果不佳的问题。法治文化不张,就是法律至上、忠于法律的意识和遇事用法找法靠法的

 意识还没有树立起来;法治合力缺乏,就是党委政府统筹不力,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执行不力,遇事踢过来踢过去,没有形成法治合力;法治效果不佳,就是群众满意度低,甚至不相信法律,这是个可怕的问题。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依然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最根本的治国方略,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县全过程,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执法、公正司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要切实增强法治效果,引导广阔干部群众树立法治意识,形成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气氛和鲜明导向。干部层面,要综合运用考核考评、监督问责、干部任用鼓励机制等手段,解决不学法、不用法等“六不〞问题;社会层面,要强化示范引领,把但凡能用法律渠道解决的事情和问题都引导到法律渠道来解决,树立一批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典型,依法严厉打击一批缠访闹访问题。同时,用好行政执法评议、司法评议等制度,强化依法治县工作考核,不断提高法治能力和法治水平。

 五要加强领导。依法治县工作能否取得实效,关键看领导。要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一要“关键少数〞带头。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推进法治建设,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开展的能力,带头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推开工作,这是重要保证。二要依法行政引领。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带头依法依规办事,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发挥好引领带动作用。三要司法机关示范。

 司法机关要着力提升办案质量、提高司法效能,做廉洁公正、高效司法标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四要法治文化奠基。要培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培育全社会的法治信仰,引导广阔人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解决好法治建设长远问题,不断提升全县人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会聚全面依法治国的强大合力。

 同志们,抓好平安建设和依法治县工作,必须要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大力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切实用法治维护国家平安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守护社会公平正义、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让平安和法治成为 X 高质量开展的核心竞争力,努力为谱写“XX〞X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更加优质的平安环境和法治保障。

  在全市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工作会上的发言 (二)

 各位领导、同志们:

 4 月 25 日-26 日全省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4 月 30 日,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全省深入推进

 平安建设工作会议”情况汇报,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平安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

 自 20**年我县启动平安创建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法委、市综治委的指导下,通过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我们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打整治、社会管理、基础保障、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从总体上看,西充目前的平安还是基础还不稳固的初步平安,是动态过程中的相对平安,是整体还不过硬的局部平安,在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组织体系建设、维护稳定、基层基础保障、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面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平安南充”的总体部署,切实肩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突出抓好五大工作重点,确保建设“平安南充”的各项工作在我县顺利开展,确保如期实现县委、政府提出的“高分入围、志在必得、一举达标”的省级平安县迎检目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方整体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在县、乡、村(社区)全部建立矛盾纠纷联动调处中心,做到机构、阵地、人员、制度四落实,把各种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使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或激化为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得到有效控制;要进一步整合各种调解资源,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健全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稳

 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发生。要动员、组织各方面的力量,深入进行排查,特别要把矛盾纠纷高发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重点问题搞清楚,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逐一分析研判、找准存在问题的原因和症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办法,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二、巩固成果,增添措施,增强治安防控能力

 要进一步完善社会面流动犯罪、重点部位、社区、单位内部、农村、行政区域边际协作等防范体系,消除治安防范死角,做到防控网络的无缝覆盖。在城区要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天网”工程,进一步整合警力,科学合理布警,把警力最大限度地摆到街面上,增强预防和打击的实效,提高城区人防、物防、技防综合运用水平。大力实施社区、农村、校园“三大警务”战略,进一步改革和优化警务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在预防、控制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中的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加强内部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要加大对平安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保安队伍、义务巡逻、“四车多员”治安信息员等群防群治组织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齐抓共建、人人参与的局面。在农村坚持落实“院坝联防”、

 “山湾联防”、“十户联防”等措施,完善乡镇、村、社、户四级治安防范,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继续坚持联防、联治、联控、联管、联调、联打、联建等“六联并举”的边际协作的工作方法,加强县、乡、村、社之间四个层次边际协作防范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共同打击和预防犯罪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天网”工程为主的“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将关系国计民生的治安消防、生产安全、卫生急救、道路交通、抢险救灾等方面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调度集成在一个管理体系中,实现统一接警、统一指挥、联合行动、快速反应,整体联动。

 三、围绕目标,突出重点,解决突出治安问题

 目前,我县社会治安总体保持平稳,但“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仍有发生,必须引起高度警惕。我们将继续完善“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把打击锋芒对准那些社会危害大、严重威胁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绝不让其形成气候。精心组织开展好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斗争,坚决遏制多发性侵财案件上升的势头。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定期组织治安“拉网式”排查,针对排查出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逐一进行分析,找准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的根源,按照定领导、定部门、定人员、定责任、定解决时限的“五定”办法,层层落实工作措施,限期改变面貌,实现市委、市政府“平安南充”创建工作...

篇五:平安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酒泉市委政法委认真查摆综治(平安建设)

 工作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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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日期:

 2014-08-18

  为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全面分析掌握全市综治(平安建设)

 工作进展情况, 查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 酒泉市综治办于 8 月 6 日组织各县 (市、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及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专题召开了酒泉市综治办主任工作座谈会,市委政法委分管领导、 市综治办相关科(室)

 长或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采取逐个县(市、 区)

 过的方式, 先由县(市、 区)

 委政法委书记从工作完成情况、 存在问题、 下一步打算三个方面汇报上半年综治(平安建设)

 工作完成落实情况, 市委政法委分管领导、 市综治办业务科(室)

 长从综治基层基础建设、 平安建设推进情况、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社会治理创新、 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社会治安重点整治、 综治信息化建设七个方面点评并查摆各县(市、 区)

 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不足, 每个县(市、 区)均查摆出 4 至 6 个问题不等, 共计查摆上半年综治(平安建设)

 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及不足 36 个, 在查摆问题及不足过程中, 大家都能放开戒心, 抛开顾虑, 有什么说什么, 是什么说什么, 直面批评一对一, 批评意见直白, 准确尖锐。

  会议要求, 在下半年的工作中, 各县(市、 区)

 综治(平安建设)

 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整章建制, 及时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各县(市、 区)

 要认真对照市签综治(平安建设)

 工作责任书、 年度工作要点和会议所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及不足,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 扎实做好整章建制及查漏补缺工作, 按照有什么短板就补什么短板的原则, 紧抓工作薄弱环节, 认真制定好整改措施, 做到问题找准、 措施定实, 力保年度省签综治(平安建设)

 工作责任书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是要强化素质, 不断加强综治办机关自身建设。

 各县(市、 区)

 要及时将省市对综治(平安建设)

 工作的要求汇报给党委、 政府主要领导, 争取党委、 政府对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支持, 不断强化组织, 健全机构, 加强保障, 同时, 要抓好综治办机关新进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 要通过岗位锻炼、 集中培训、 业务学习等途径, 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使其尽快适应工作岗位需求。

  三是要深化平安创建, 扎实抓好省级平安县(市、 区)

 创建工作。

 各县(市、 区)

 要将省级平安县(市、 区)

 创建工作作为年度综治(平安建设)

 工作的重要工作来抓, 肃州区、金塔县、 肃北县 3 个争创县 (市)要加大创建工作力度, 要严格对照省上新修订的平安县 (市、区)

 考核《管理办法》、《考核标准》 及行业(系统)

 平安创建《考核标准》, 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及时抓好薄弱环节的整改, 全面做好迎接省上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4 个已被省级表彰命名的平安县(市), 也要抓好回头看和查漏补缺工作, 不断推进平安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是要夯实基础, 进一步抓好综治基层基础建设。

 各县(市、 区)

 要坚持不懈把夯实基层基础、 筑牢工作根基作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落实双联工作措施, 执法为民和法治建设、 队伍建设的具体行动牢牢抓在手上, 尽最大可能将人力、 财力、 物力向基层倾

 斜, 要重点在解决乡 镇(街道)、 村(社区)

 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站)

 工作人员待遇偏低问题上下功夫, 要积极争取党委、 政府支持, 解决存在问题, 不断提升基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篇六:平安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自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策略被提出之后,大量实践证明其能够有效解决我国的社会治安问题,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平安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明了方向。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会衍生出许多新问题,因此,必须创新改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使其朝着法制化方向发展,才能真正解决社会中存在的治安问题。本文分析了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作用,目前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当中存在的弊端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治化建设的具体措施。

 一、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作用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治化可以加快社会法制建设的步伐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属于一种约束社会行为的具体措施,涉及范围广阔,同时可以影响到党、政以及军建设,和国家法制建设的方方面面密切相关。例如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社会治安管理、宣传法制知识、监督经济市场等这些不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也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工作。由此可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多方面内容都和执法工作紧密相连,同时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的利益。因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化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法制化能够以法律形式确定综合治理中的权利与义务

 目前,单一的采用社会舆论难以有效解决社会治安中存在的问题,而且大部分部门都认为社会治安不属于自己的工作范畴,推卸责任。有的部门开展了此项工作,但是缺乏责任心和积极性,致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无法落到实处。但是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法律范围之内,而且以法律形式确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权利与义务,可以有效的巩固相关部门的权利,使每个公民都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

 二、目前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当中存在的弊端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不健全

 虽然我国已经建设了一些治安综合治理法律,但是其内容落后于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际需求,使得大部分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都必须依靠政府政策进行,各种治理措施无法落实到位。首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不完善。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人类的交往范围不断扩大,其社会关系日趋复杂。现有的法律体系已经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速度,无法解决一些新领域出现的问题,从而使社会矛盾日益加剧。其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社会化组织没有受到法律制度的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必须通过国家政府部门和不同的社会组织一起完成。但是,由于法律建设较为落后,限制了各类社会组织的发展。大部分组织被忽视,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导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无法落实到位。最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法律衔接不紧密。目前我国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之间呈现出衔接不紧密的特点,有的法律之间甚至存在冲突现象。因此,国家应该尽快解决这一问题,才能发挥法律的价值。

 (二)地方性法规存在問题

 地方性法规必须具备地方特色和自己特殊的功能。首先,保障国家法律顺利实施。需要地方立法机关细化国家法律中的基本原则,从而制定出和当地情况相适应的法律细则。其

 次,地方性法律必须独立自主的解决当地的问题。最后,地方应该积极进行治安综合治理事务立法探索,为全国性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积累经验。但是,目前我国的地方性治安综合治理法规存在较多问题,大部分法规缺乏地方特色。有的法规直接相仿其他法规,内容空洞,原则笼统,操作性不强,缺乏地方特色;有的地方性法规直接使用政策性标准来代替,只是为了响应国家号召,缺乏明确的制度体系、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从而无法发挥地方性法规的价值。

 (三)地方性文件和社会主义法制不相符合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也在不断进步,尤其是我党和政府部门都积极采取了一些政策性措施,下达文件来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这是非常重要和有效的,但是其中有一些文件上面存在许多弊端。首先,一些内容超越了发文机关的法定职权。例如有的地方政府部门的文件规定必须由上机部门来决定使用的措施。有的地方机关自作主张的规定了一些国家宪法和法律才能决定的和国家制度以及公民的权利义务紧密联系的内容。其次,透明度不高。我国法制要求,公民遵守和执行的事项都必须是公开透明的。但是目前许多地方制定的和公民利益相关的规定,宣传力度很小,广大民众基本都不清楚。另外也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犯法的现

 象。由于人们缺乏法制意识,导致在实际生活当中不按照法律办事,也不遵守法律,对于违法犯罪现象没有严格处理,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治化的具体措施 (一)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责任制

 新形势下,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是由各级党委以及政府统一领导,各个部门之间要齐心协力,一起协同负责管理,形成强大合力,同时依靠广大民众的力量,采用各种有效措施,例如政治、经济、法律、教育以及行政等来治理社会治安,打击犯罪以及预防犯罪,进而维护社会稳定,为国家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核心目标是维护社会稳定,控制一些重大恶性以及经常发生的案件,尽可能的减少社会丑陋现象,从根本上改变治安混乱的区域,实现良好的社会秩序,增强民众的安全感和信任感。

 (二)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由党统一领导进行,凝聚各方力量,采取多种措施,处理和预防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因素。因此,我们必须与时俱进,树立先进的观念,统筹力量,整合资源,创新手段,健全管理机制,创建全社会共同管理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才能真正的

 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首先,处于网络时代,信息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源,必须实现共享,加强合作,才能发挥最大价值。因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应该创新形式,建立全社会共享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改革传统的工作理念和模式,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更加系统化。重视合作,增强团队意识,互信互助,共同建设和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任。加强互通、交流与共享,才能汇聚资源力量,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效率和质量。其次,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的核心是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保证其能够各归其位、各尽其责。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证明,只有号召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实现社会治理的价值,完成社会治理任务,这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强大动力。因而要在全社会开展安全文化教育,创造安全氛围,提高全社会人民的主人翁意识,从而形成一种自治、自主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局面。创新工作模式,例如提供公益岗位、实行举报奖励等方式来鼓励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工程参与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当中,从而实现人人负责,人人管理的良好现象。

 (三)明确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和目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划分为党政机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每个区域都担负着自己的责任。地方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部门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把党和国家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落到实处。整体规划本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和任务,同时加大监督力度。协调好各个部门以及各个单位之间的关系,指导其正确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从而形成促进发展的强大合力,加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步伐。

 (四)建设科学合理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新时期,我们也应该以全新的思维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因此,建设科学合理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尤为重要。积极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解决社会治安中的重点和难点,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步伐。例如使用大数据技术,全面挖掘信息,加强分析和研究,提高预防的科学性和打击的准确性。处于数字化时代,我们可以建立全网监督系统,对人流、物流以及信息流实施全程监督和追踪,这是解决防控社会治安问题的有效途径。使用信息化技术整合警务资源,群治队伍,创新和精简社会治安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充分利用覆盖全街的数字化监控网、全警参与的社会巡逻网以及群防群治的社区(乡镇)防控网等, 从而提高整体社会治安防控水平。

 (五)完善依法惩治违法犯罪体系

 国家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尽可能的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平安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违法犯罪的动机和空间也在不断扩大,增加了打击和预防防范打击难度。因此,我们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打击重点突出的犯罪行为,治理治安混乱的区域,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重视研究各类犯罪特点和规律,把传统手段和先进的科学技术相互结合,创新打击和防范理念以及模式,从而提升打击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能力。国家应该利用好刑事政策,提高依法打击犯罪的成效,从而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维护社会秩序,全力打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依法惩治民族分裂、黑势力、涉枪涉暴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从而改善社会风气,促进社会平安稳定,使人民群众对我党充满信任和支持。另外,根据犯罪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处理普通犯罪分子。这样以来能够有效的降低社会对立面,帮助他们走出阴影,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所以,我们必须要善于使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效力,解决社会治安难题,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水平和能力,從而构建良好的社会环境。

 综上所述,处于社会主义转型的新时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制化建设能够有效的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革新工作,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更加系统化、信息化以及现代

 化,从而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效率和水平,为构建和谐稳定社会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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