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7篇

时间:2022-09-29 19:50:04 来源:网友投稿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7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历程 盘永胜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历了起步阶段、初步发展阶段、加速发展阶段等三个发展阶段,现在已经进入全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7篇,供大家参考。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7篇

篇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历程

 盘永胜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历了起步阶段、 初步发展阶段、 加速发展阶段等三个发展阶段, 现在已经进入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阶段:

  第一个阶段:

 始于 20 世纪 90 年代初期的起步阶段。

 其标志就以信用评价为代表的信用中介机构的出现和发展。

  20 世纪 90 年代初期, 我国涌现出中国诚信、 大公、 远东等一批与企业发债和资本市场发展相适应的信用评估机构。

 从此, 信用意识开始逐步被企业和投资者所接受。

 特别是银行为控制企业贷款风险, 引入贷款证管理模式, 上海等地还要求申领贷款证企业必须进行信用评级,这些措施拉动了企业信用需求。

 与此同期, 专业担保、 信用调查、 讨债追债等信用中介机构也开始出现, 如华夏信用管理公司、 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 新华信公司、 华安公司等。有关政府部门也针对国家重点大型企业、 中小企业等不同对象进行了企业信用和业绩评价的积极探索, 商业银行也积极开展了 以控制自身信贷风险为目 的的贷款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第二个阶段:

 始于 20 世纪 90 年代末期的初步发展阶段。

 其标志是以信用担保为代表的信用中介机构的快速发展。

  20 世纪 90 年代末期, 在国家经贸委、 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大力推动下, 我们国家涌现出济南、 镇江、 铜陵、 深圳、 重庆、 山西、 河南等一大批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信用担保机构。

 1994 年以来陆续成立的中投保、 深科投等一批专业担保公司也开始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

 民间资本也开始涉足信用担保行业, 如深圳的中科智担保公司、 甘肃的银泰担保公司、山西的阳泉个私担保公司等。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不仅缓解了中小企业贷款难状况,也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信用能力的提高创造了基础。

 截止到 2001 年底, 全国已有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约 360 家, 覆盖了全国近 30 个省(市、 自治区) 的 300 个城市, 拥有的担保资金已达 100 亿元, 其中 50%为民间投资, 担保公司中注册资本超过 10 亿元的全国已有 3 家。

  第三个阶段:

 21 世纪初期的加速发展阶段。

 其标志是信用信息披露系统和社会中介为主体的信用联合征集体系的起步和推进。

  上海、 北京、 甘肃、 浙江、 广东等省市加快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践步伐, 2002 年 3 月28 日, 上海和北京在同一天开通了各自的城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甘肃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分别于 2001 年 9 月和 2002 年 4 月下发了社会信用建设的文件。

 2001 年 4 月国家十部委联合下发了信用管理指导意见, 2002 年 3 月国务院开始启动企业和个人征信立法与实施方案起草工作, 2002 年 4 月财政部、 国家经贸委和中国人民银行联手进行全国信用担保机构全面调查, 2002 年 6 月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实现了全国跨省市联网,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开展了推动信用工程工作, 中国商业联合会组建了商业信用中心, 工商、 证券、保险、 税务、 旅游以及注册会计师等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步伐也大大加快。

 中国诚信、 华安、华夏、 大公、 远东、 联合、 新华信以及中国联合信用网、 中国企业信用网、 中国信用信息网等社会信用中介机构积极开拓业务领域, 邓白氏、 惠誉、 科法斯等国外信用机构也积极发展中国市场。

 起步于上海、 北京、 浙江富阳、 广东汕头等地的政府部门之间信用披露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正在由地方试点向全国发展。

  2002 年 11 月, 党的十六大提出: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

 ” 2003 年 3 月, 国务院提出, 本届政府要用 5 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起与我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进一步指出: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形成以道德为支撑、 产权为基础、 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 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

 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

 ” 2005 年, 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中, 又提出了“以完善信贷、 纳税、 合同履约、 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 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健全失信惩戒制度” 的具体要求。

  到目前为止, 全国有 20 多个省、 市成立了政府领导同志任组长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相关规章和政府文件,

 13 个省市出台了总体规划或建设方案,

 10 多个省、 市已经基本建成或正在建设信用信息系统。

 与此同时, 国家各部委也积极行动。

 行政执法部门结合专项整治和自身业务, 着手制定信用标准, 建立信用档案, 实行行业信用分类管理。

 财政、商务、 建设、 旅游部门, 选择财会、 导游、 进出口、 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 开展征信活动,实施违规公示的试点。人民银行建立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正在升级成为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预计在今年上半年全国联网运行,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实现全国联网。

 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在向纵深发展。歼讧拶桃廒邶韧 歼讧拶桃廒邶韧 论我国信用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歼讧拶桃廒邶 韧 王维 歼讧拶桃廒邶韧 【内容提要】

 中国的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信用危机现象有其产生的深层原因, 必须按照市场主体的定位, 努力营造社会信用环境, 构建中国的信用体系。

 歼讧拶桃廒邶韧 【摘 要 题】

 诚信论坛 歼讧拶桃廒邶韧 【关 键 词】

 信用/信用经济/信用环境/信用体系 歼讧拶桃廒邶韧 【正 文】

 歼讧拶桃廒邶韧 一、 当前产生信用危机的深层原因 歼讧拶桃廒邶韧 我国市场经济是由计划经济脱胎而出的, 信用基础比较薄弱。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 缺乏明晰的产权界定和强烈的维权意识, 经济资源由政府通过行政命令在自己所属各单位之间进行配置, 信用只是资源配置的一种微不足道的辅助性手段, 而且信用手段只能由作为政府“出纳机关” 的国家银行掌握; 以避免资源配置的自发性为理由, 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是被严格禁止的。

 改革开放以来, 市场的发展对信用提出了愈来愈高的要求, 而信用制度和信用管理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却远远落后于这种要求; 同时, 从政府到民间, 都存在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做法的痛苦过程, 因而失信行为广泛发生。

 此外, 造成中国目前信用危机有以下几方面的深层社会因素。

 歼讧拶桃廒邶韧 第一, 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对诚信意识的背离。

 市场经济对大众行为的根本影响, 主要表现在行为的动机方面。

 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假设绝大多数人都会在社会给定的条件下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当人们长期受限制的求利心理渐渐被“正名” 而得到认可, 并被看做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后, 一些人便堂而皇之地采用各种手段最大限度地追求自身的利益。

 经济生活中的各种不诚信现象渐渐向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蔓延, 这是导致人们对诚信意识背离的一个重要原因。

 歼讧拶桃廒邶韧 第二, 封建专制长期压抑对诚信意识的扭曲。

 中国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中, 民众的命运随时会因为统治者一时的喜怒哀乐而改变。人们面临着“人治” 社会各种各样险恶的生存环境, 不仅人们的欲望不能真实地表达, 思想也受到种种限制。

 说谎献媚往往可以给人带来好处, 真实诚信却常常吃亏遭殃, 这种根深蒂固的文化意识扭曲着人们的诚信意识, 是社会诚信意识缺失的内在原因。

 歼讧拶桃廒邶韧 第三, 道德教育政治化对诚信意识的弱化。

 长期以来, 我们的教育体制中对德育非常重视,但在内容设置上往往与政治教育相融合, 甚至以政治教育取代道德教育, 道德教育服从于政治需要, 片面强调政治意义上的“忠” 而忽视个人本性的“诚” , 甚至把二者对立起来, 这是导致失信的重要原因。

 歼讧拶桃廒邶韧 第四, 国家信用管理体系不健全, 缺乏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

 发达国家大都有比较健全的国

 家信用管理体系, 包括国家关于信用方面的立法和执法(银行信用方面的立法、 非银行信用方面的立法和失信惩罚机制); 政府对信用行业的监督管理; 政府对全社会的信用教育和信用管理的研究与开发。

 目前我国在这些方面都存在严重不足。

 我国的《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虽然都有诚实守信的法律原则, 《刑法》 中也有对诈骗等犯罪行为处以刑罚的规定, 但这些仍不足以对社会的各种失信行为形成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和约束, 针对信用方面的立法仍然滞后。

 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的问题也相当严重, 社会上更是缺乏严格的失信惩罚机制。

 政府对信用市场的监督管理薄弱, 对从事企业信息服务的中介机构缺乏有效的监管。

 歼讧拶桃廒邶韧 第五, 信用中介服务十分落后。

 目前我国仍是“非征信国家” , 因此, 社会信用中介服务行业发展滞后。

 目前, 我国虽然也有一些为企业提供信用服务的市场运作机构(如征信公司、资信评级机构、 信用调查机构等)

 和信用产品(如信用调查报告、 资信评级报告等), 但不仅市场规模很小, 经营分散, 而且行业整体水平不高, 市场竞争基本处于无序状态, 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而科学的信用调查和评价体系, 导致了企业的信用状况得不到科学、 合理的评估, 市场不能发挥对信用状况的奖惩作用, 企业也缺乏加强信用管理的动力。

 歼讧拶桃廒邶 韧 二、 营造社会信用环境,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歼讧拶桃廒邶韧 按照国家和市场主体在市场中的定位, 我国信用体系的架构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以市场交易人为主体的基础信用。

 市场是以合同为纽带、 以信用为保障的资源配置机制。

 市场主体遵循诚信原则, 建立相互信赖、 遵守承诺的关系, 形成诚实守信的健康环境是信用体系的基础。

 二是以法律制度、 国际惯例和商业习惯为主导的制度信用。

 制度信用中的“制度” 除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法规等以立法方式形成的规则之外, 还包括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在长期国际商事活动中形成的国际贸易与投资等惯例和规则, 以及在一些地区形成并沿用至今的商业习惯。

 三是以政府监管为主的监督信用。

 作为市场监管主体, 政府行使广泛的监督职权, 通过支持引导守信行为, 及时惩戒失信行为, 保障基础信用的健康发展, 促进整个社会信用的建立。

 歼讧拶桃廒邶韧 (一)

 培育信用环境, 构建基础信用 歼讧拶桃廒邶韧 诚信是市场经济对市场主体最基本的要求, 是市场经济道德体系最基本的规范。

 树立起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意识, 培育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应从三个方面入手。

 歼讧拶桃廒邶韧 第一, 扶持信息的弱势方, 约束信息的强势方。

 在市场自愿交易的条件下, 交易双方存在信息的不对称性。

 防止欺诈行为的一种有效方法, 是矫正这种不对称性。

 因此, 首先要大力加强信息的弱势方面, 提升信息弱势方获取信息的能力, 降低他们获取信息的成本, 挤压欺诈行为的活动空间。

 一是做出一定的制度安排, 使信息弱势方面组织起来自保。

 目前我国各地已普遍建立起消费者协会一类组织, 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并没有清楚地规定这类组织的性质。二是发展第三方提供信誉信息的机制, 如“征信所”(credit consulting firms )向信贷机构提供借款人信用记录。

 三是利用大众传媒对广大消费者进行教育和提供信息。

 四是政府也要提高法律法规、 行业标准等等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使广大群众获得关系自己利益维护的各种知识。

 歼讧拶桃廒邶韧 同时对信息的强势方面进行约束。

 一是对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披露、 虚假广告、 有偿新闻)的人员和机构进行惩罚。

 二是行业自律, 并且由第三方协助对信息强势方进行信用管理, 对守信做出保证。

 例如, 由商业性组织对商品的某些性能(比如低价电器的安全性)

 做出认证并提供保证。

 歼讧拶桃廒邶韧 第二, 提高加害方的失信成本。

 必须提高赖账、 售假等失信行为的成本, 使违法违规者在经济上受到惩处。诚信的道德教育是重要的, 但是良好的道德风气必须建立在制度的基础之上,必须有严整的法规、 公正的司法作为基础保证。

 歼讧拶桃廒邶韧 第三, 要重视道德教育, 树立道德规范。

 没有广大人民群众道德水平的提高, 没有社会道德

 风尚的改善, 没有明确的是非、 善恶、 美丑、 荣辱观念的清晰界限, 不但不能维护社会的稳定, 而且不可能从根本上杜绝违背诚信的思想根源。

 歼讧拶桃廒邶韧 公民道德建设要从全体公民的实际道德水平出发, 运用切实有效的方法, 使每个公民都能树立起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的自觉意识, 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努力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

 歼讧拶桃廒邶韧 (二)

 借鉴国际经验, 完善制度信用 歼讧拶桃廒邶韧 在完善制度信用方面, 应借鉴国际经验, 特别注重资信评级制度的建立。

 资信评级是经济学家、 银行家、 投资家基于证券管理和维护投资人和筹资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促进金融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需要, 形成的一整套对经济组织及金融工具履约能力及其可信任程度的综合分析与评定方法。

 资信评级机构通过综合考察影响经济组织或金融工具的内在不确定因素, 通过科学的评估程序和分析方法, 对他们履行各种经济承诺的能力进行综合的分析与判断, 并以简单明了的符号表示出来。

 资信评级的重点是提供一种风险信息的预测和咨询服务。

 资信评级可以帮助商业银行控制风险。

 良好的资信等级是企业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 已经成为市场经济的通行证, 这是避免欺诈行为的有效方法。

 歼讧拶桃廒邶韧 资信评估业的发展...

篇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征信法规制度不健全。信用信息的征集、征集内容、征信数据的开放等方面无法律依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进程。

  二是征信市场建设滞后。在欠发达地区,还没有为企业提供信用服务的市场运作机构(如征信公司、资信评级机构、信用调查机构等)和信用产品。以平陆县为例,到目前为止,全县没有一家专业的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征信机构。

  三是信用信息比较分散。有些行业已经建 辛 立了自己的征信体 遮 系,如人民银行建 钳 立了企业和个人信 聂 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善 、质检部门建立了 毅 企业质量信用网络 谐 、税务部门制定了 预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 痈 评定办法、建设部 仙 门建立了建设行业 品企业和人员档案等 诣 。信息资源分布于 龟 各行业、各部门, 英 且未能实现共享, 噬 这种现状增加了信 制 用体系建设成本, 瀑 也造成了信息资源 存 的浪费。

  四是 尸 信用缺失现象仍然 泣 突出。金融活动中 搂 ,企业提供虚假资 澡 料、逃避银行监督 顷 、逃废银行债务等 簿 现象时有发生,导 嚣 致企业“贷款难” 应 和银行“难贷款” 跳 的“两难”境地。

 惺

 建议:一是加 趾 强诚信宣传教育。

 筑 通过各种方式,加 伙 强全社会范围内的 述 诚信教育,营造“ 奇 讲信用为荣、不讲 铸 信用

 为耻”的社会 轮 氛围。二是制定征 予 信法规制度。尽快 揪 出台《征信管理条 丹 例》,明确征信工 树 作的牵头部门和相 锚 关部门彼此之间的 拭 责任与义务,依法 描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 丈 建设。三是发挥政 战 府主导作用。政府 缩 可利用行政手段, 报 集中各行业、各部 狡 门的信用信息,减 与 少信用体系建设成 崩 本;积极引进和建 楼 立信用中介服务机 次 构,加强对企业和 湾 个人信用的评估与 唁评价,不断推动征 笛 信市场的发展;同 瞬 时,促进各类信用 嗅 信息资源整合,努 柯 力提高征信系统现 价 有信息的及时性、 见 准确性、全面性和 诣 使用价值。

 (郑建 晴 宁)

 作者通联:山 川 西省平陆县傅岩路 璃 南 32 号 电话:0 层 359-3521 疑 355 信箱:zj 刺 n1976XXs 伏 ina.com

篇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信用体系建设感悟 心得体会

 用法治体系创建外部规则,用信用体系倡导诚信意识,双管齐下,都是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基石。

  市场经济需要诚实信用,但市场经济追求的“利益最大化”决定了市场经济也会带来“诚信缺失”。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诚信危机”渗透到了社会各个角落。越是市场经济发达的地区,由于诚信问题出现的纠纷越多,出现诉讼爆炸式增长。因此,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政府,都把诚实信用建设放在了突出位置。

  打造社会诚信体系要完善“诚实信用”的立法与适用,把诚实信用这一道德准则法律化为具体行为规范。近年来,关于诚实信用的立法实现了重大突破,无论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无论是合同法还是物权法,都把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普通原则予以确立,并在具体条款中予以体现,法治成了诚实信用的重要保障。在司法层面,过去司法机关很少对不诚信的个人或者企业给予处罚,但近年来,司法机关依法打击各种不诚信行为,如虚假诉讼、虚假陈述、套路贷、“老赖”等等,出拳越来越重,打击面越来越宽。

  但是,法律惩罚的力度再大,也具有滞后性与事后性,很难做到事前防范。另外,过去银信部门有自己的黑名单,公安有自己的违法记录,法院有自己的“老赖”榜,各个部门系统独立分散,不

 利于全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而且,一些人认为诚实信用属于个人道德范畴,甚至在法院通过媒体公布“老赖”信息伊始,还有“老赖”认为法院侵犯了其肖像权和隐私权。实际上,个人信用关乎他人利益、关系社会公益,并非仅涉及个人私益。

  近年来,一个人如果信用不好,除了坐飞机、坐高铁、住五星级酒店等被限制消费外,还会影响其学习、工作等各个方面,可以说失信惩戒制度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健全信用信息数据体系,充分运用区块链等新技术,优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构建一体、可信、可控的社会信用体系,形成覆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公共信用档案;进一步完善信用管理制度,通过完善立法、完善公共信用指标体系、综合监管体系、评价及联合奖惩体系,推进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异议处理等流程规范化标准化。

篇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 ―

  目

 录

 引

 言……………………………………………………………(6)

 第一篇

 “信用重庆”建设迈出坚实步伐……………………(7)

 第一章

 奋发有为,引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新格局…(7)

 第一节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7)

 第二节

 “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的形势……(11)

 第二章

 凝心聚力,擘画“智城智信”发展蓝图…………(12)

 第一节

 总体思路 ………………………………………(13)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3)

 第三节

 具体目标 ………………………………………(14)

 第二篇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

  信用高地 ……………………………………………(16)

 第三章

 建章立制,筑牢信用高质量发展法治基础………(16)

 第一节

 完善信用法规制度体系 ………………………(17)

 第二节

 推进行业信用制度建设 ………………………(18)

 第三节

 深化信用标准规范保障 ………………………(18)

 第四章

 高效互联,夯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化基础…(18)

 第一节

 推进市级平台智能化升级 ……………………(19)

 第二节

 推进区县平台特色化发展 ……………………(20)

 ― 4 ― 第三节

 强化信用服务行业监管 ………………………(39)

 第十章

 示范引领,打造信用建设城市典范 ……………(40)

 第一节

 城市信用国家示范 ……………………………(40)

 第二节

 地方信用综合示范 ……………………………(42)

 第三节

 重点领域试点示范 ……………………………(42)

 第四节

 区域信用合作示范 ……………………………(43)

 第四篇

 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44)

 第十一章

 加强统筹协同机制保障 ………………………(44)

 第十二章

 加强信用建设资金保障 ………………………(45)

 第十三章

 加强信用人才队伍保障 ………………………(45)

 第十四章

 加强信用信息安全保障 ………………………(46)

 第十五章

 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保障 ………………………(46)

 名词解释 ………………………………………………………(47)

 ― 6 ―

 第一篇

 “信用重庆”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全面深化“信用重庆”建设的关键阶段。我市要着眼长远,把握大势,强基础、抓规范、促应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迈上新台阶。

 第一章

 奋发有为,引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新格局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构建覆盖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的政策体系。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效支撑了“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有力推动了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基本建立。2014 年以来,我市建立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召集人、56 个市级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全市各级各部门明确专人、上下联动,狠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颁布实施,《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重

 ― 8 ― 据治理、数据标准、数据应用、数据安全等 5 个数据管理体系。实现了上联国家平台、横联58 个市级部门和单位、下联所有区县,支撑信用信息跨层级、跨部门、跨行业共享共用。其中,面向电子政务外网用户的重庆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集成信用档案查询、信用评价查询、联合奖惩、信用数据共享接口等 9 大功能模块;面向互联网用户的“信用中国(重庆)”网站及“信用重庆”微信公众号,向公众提供信用“红黑名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统一公示和信用报告“一站式”查询服务,初步形成“平台+网站+公众号”的信用信息开放体系。

 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初步建立。推行事前告知承诺,建立全市统一的告知承诺制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建成告知承诺子系统并嵌入全市网审平台和政务办理流程,支撑“一网通办”“让群众只跑一次”,助力政务服务效能提升。为全市 99万户企业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4 个市级部门结合评价结果,叠加行业监管类指标,开展行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在 51个市级部门的 290 项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查询使用信用信息,全市各级各单位通过“政务平台自动查、业务系统嵌入查、信用平台批量查、社会公众网站查”等方式,累计查询“联合奖惩对象名单”超过 1000 万次,超过 1.84 万人次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入住星级酒店等,失信联合惩戒的约束作用加快显现。

 信用应用场景不断创新拓展。初步形成以行政领域为主、社会和市场领域协同的信用联动场景应用体系,推动惠民便企守信激

 ― 10 ― 识普遍增强,信用环境明显改善,经济社会秩序显著好转。

 “十三五”期间,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快速发展,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但仍处于夯实基础、深化布局、加快探索的起步阶段,与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范例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步晚、基础设施保障不足,与先进省市相比存在差距;信用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和撬动性作用发挥不明显,治理警示性和显示度不够;对经济发展的助力赋能作用不强,信用经济规模偏小;信用专业学科设置、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基础保障仍有待提升;信用信息应用场景还不丰富、不广泛,经济嵌入性不深。

 第二节

 “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的形势 从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层面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担负着重大使命。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深化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合作,加快建设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跨区域多边经贸合作,主动作为顺应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产业变革和应用场景重塑,需要依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需要以政务诚信提升招商引资竞争力,需要健全完善企业诚信体系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增信赋能。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畅通国内大循环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建设超大规模的国内市场和持续扩大内需,需要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不断完善消费信用体系,

 ― 12 ― 第一节

 总体思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以社会信用体系法治建设为基础,以信用信息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为动力,着力创新信用监管机制,优化信用服务市场供给,提升信用惠民便企质效,全力打造“智城智信”的良好发展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信用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长效发展。以信用立法为契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全面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全力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

 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充分发挥政府示范引导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全面推进信用与政府治理、产业发展和社会民生相结合,构建开放多元、共建共享的新机制,全面提升全市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坚持创新驱动,智慧提升。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信用信息共享与开放方式,提高信用服务和产品智能化水平,助力信用服务市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激活信

 ― 14 ― 信用治理高效。到 2025 年,形成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和标准体系,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事后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等覆盖领域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有效助推政府服务水平和效能提升。

 信用市场活跃。到 2025 年,全市信用服务产业集聚能力显著增强,市场规模超过 100 亿元,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场景突破100 个,市民“知信”“守信”“用信”意识明显提升。

 信用环境优良。到 2025 年,重庆市在全国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上升至前五位,创建形成一批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诚实守信典型人物(企业)不断涌现,严重失信市场主体数量和事件显著降低。

 重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单位)

 2020 年 2025 年 指标属性 一、夯实信用信息基础能力 1 公共信用信息归集量(亿条)

 5 7.5 预期性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率(‰)

 1 0.1 约束性 3 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建档率(%)

 — 100 约束性 4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接入市场化平台数量(个)

 — 10 预期性 二、提升信用治理水平 5 信用承诺覆盖事项数量(个)

 106 500 约束性 6 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覆盖率(%)

 — 90 约束性 7 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行业(领域)数量(个)

 10 50 预期性 8 信用联合奖惩查询率(%)

 — 100 约束性 9 信用修复及时率(%)

 — 100 约束性

 ― 16 ― 充分发挥标准体系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提升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权威性和规范性。

 第一节

 完善信用法规制度体系 贯彻落实《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积极做好宣传贯彻解读工作,指导全市各区县、各行业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快推动《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配套政策研究制定,细化信用管理制度,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健全社会信用法规制度体系,依法规范信用信息归集、信用修复、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环节的信用制度,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容错机制。推动更多信用措施进入行业、地方权限内的相关专项立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法治化进程。

 专栏 1

 配套制度建设 序号 配套制度名称 1 《重庆市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工作规范》 2 《重庆市公共信用信息自愿注册机制规范》 3 《重庆市社会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规范》 4 《重庆市信用承诺规范》 5 《重庆市信用报告规范》 6 《重庆市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及管理办法》 7 《重庆市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8 《重庆市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基本行为准则和业务规范》 9 《重庆市政务诚信长效机制》

 ― 18 ― 第四章

 高效互联,夯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化基础 以重庆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枢纽,深化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示范平台等国家级平台,“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重庆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等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区县信用平台和各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强化信用建设基础保障支撑,着力构建“上联国家、下对区县、横贯部门”的信用一体化大格局。

 第一节

 推进市级平台智能化升级 持续优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推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三期工程建设,优化平台功能架构,加强平台存储、计算和接口交互能力,加快提升平台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和信用大数据智能应用水平。迭代升级“信用中国(重庆)”网站和“信用重庆”微信公众号服务功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用户体验,加快实现信用信息“一站查询”、公共信用报告“一键下载”、信用修复和异议申诉“一键办理”。优化“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部门业务系统等平台公共信用信息综合查询功能,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统一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着力加强平台支撑能力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建设具有感知、分析、决策能力的全市信用智慧大脑,加快提升信用大数据挖掘和多维关联分析能力。围绕“全景可视、全面监测、决策分析”的目标定位,建立信用数据动态分析模型,对信用数据运行、管理、服务、应用、行为风险以及使用状况等

 ― 20 ― 管自动评价、监管措施自动匹配。鼓励和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建设市场化信用服务系统,推进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市场化信用服务系统互联互通。

 第五章

 提质增效,促进数据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健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推动公共信用信息与各类信用信息资源融合,提高数据要素资源配置效率。着力提升数据质量,强化数据归集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加快实现数据治理全过程智能化、精准化,推动信用大数据资产管理和应用水平迈上新台阶。

 第一节

 规范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全面落实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优化完善重庆市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按照目录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归集公共信用信息,建立信用信息目录动态更新机制。按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健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依托自然人库、法人库等基础信息库,进一步夯实信用基础数据库。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信用档案建设,到“十四五”末,基本建立政务、司法、金融、税务、投资、居民服务、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信息,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从业资格信息,司法判决及执行信息,严重失信主体信息等纳入公共信用信息范围的信息实现全面覆盖。推动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和金融信用信息共用共享机制。畅通市场主体自主申报通道,

 ― 22 ― 度和标准规范建设。按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依法依规在“信用中国(重庆)”网站公开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集中公示的基础上,推动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

篇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下面,我就做好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推进信用 ** 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建设信用 ** 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客观需要。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多次强调,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信息公开与共享。在 2022 年全省“重点工作攻坚年”大会上,***书记明确要求,要像爱惜眼睛一样,珍惜**人诚实守信的好口碑,让诚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这些部署和要求,为我们推进信用**建设指明了工作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精准把握、深刻理解,切实落到实处。

 (二)建设信用 ** 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工程。市场经济既是法治经济,更是信用经济。健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能够有效缓解市场交易中信息不对称、地位不对等的矛盾,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当前,全市上下正在集中推进维烟高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等“三重工作”,不同市场主体间的交流将更加频繁、更加密切。加快建立优良的信用

 环境和营商环境,将为**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夯实基础、提供保障。

 (三)建设信用 ** 是塑造城市品牌的重要抓手。城市品牌是一个城市发展的软实力。**是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多年来先后获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最佳中国魅力城市等众多桂冠,目前我们正在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诚信是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人、每个单位都要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讲诚信、守规矩、懂感恩,进一步擦亮全国文明城市等“金字招牌”,推动**阔步迈向全面小康社会。

 二、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信用 ** 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推进路径 近年来,我市诚信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先进城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各级各部门要凝聚共识,强化担当,确保在信用建设上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面。工作中要聚焦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个领域”,补齐平台建设、制度支撑、奖惩落实、共享应用、监管体系“五个短板”,努力实现数据归集、信用惠民、联合监管、重点领域、信用修复、信用宣传“六个突破”。今年重点要做好这个“六个突破”的工作:

 (一)在数据归集上实现突破。信用数据不足是当前制约我市平台建设的主要短板。从时效性看,我市数据归集主要依靠硬盘拷贝和系统直报,数据更新慢、效率低,而有的地市已经实现部门信息的自

 动归集、即时共享。各级各部门要把数据归集作为当前的大事来抓,按照工作任务分工,迅速行动,力争在短时间内大幅增加我市的数据数量。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信用办)要抓紧制定我市公共信用信息“三张清单”(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清单、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这项工作,由市大数据局牵头,以数据清单为依据,对各部门自有业务数据,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接口”实现自动归集;对各部门非自有系统数据,依托市政务资源共享平台定期交换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各部门要以应用清单为依据,推动嵌入并使用信用数据;以联合奖惩措施清单为依据,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要件,实现自动化联合惩戒。各县市区要参照市信用信息平台的数据标准、技术参数、交换接口等,抓紧启动本区域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市县一体化发展。

 (二)在信用惠民上实现突 破。信用惠民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根本目的。近年来,围绕信用惠民,各地区形成了一批好经验、好做法。威海市建立“海贝分”,并在 14 个领域推进“信易+”应用场景。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银保监分局、行政审批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要深入研究社会化、市场化守信激励措施,围绕信易贷、信易批、信易游、信易医等推出“信易+”系列项目,实现信用惠民便企。要按照自愿、自主原则,探索推行“市民诚信卡”,激励群众的守信行为。要加强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严厉打击非法侵犯个人隐私行为。

 (三)在联合监管上实 现突破。要把红黑名单作为联合监管的重要抓手,依法依规健全完善重点行业、重要领域“红黑名单”制度,使黑名单接受联合惩戒、红名单享受联合激励。要高度重视“双公示”工作,除涉及隐私的信息外,其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都要在“信用**”网站上公开公示。要推进信用分级分类差别化监管,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要鼓励市场主体在“信用**”网站主动作出信用承诺,市县两级行政审批部门要推出一批适用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以信用承诺代替证明材料,推动实现“秒批”。市民政局、发改委等部门要探索成立信用协会、信用研究中心等行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信用建设。

 (四)在重点领域上实现突破。要抓好农村信用建设,建立农产品全流程信用管理体系,进一步扩大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要强化金融领域生态环境建设,创新“信易贷”品种,扩大中小微企业金融覆盖面,降低贷款利率,提高放款额度。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提高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能力。要坚持试点先行,建设一批信用城市、信用乡镇、信用村居、信用商圈和信用企业,为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五)在信用修复上实现突破。信用修复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进步标志。要遵循“失信越严重,修复成本越高”的原则,对不同类别的失信主体,给予不同的修复方式,形成与其失信程度相匹配的修复成本。要加强信用修复引导,发挥“信用中国”网站的在线修复、

 在线培训功能,全面实行企业信用修复全程网上办理,全力推动和服务企业发展。要高度重视因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造成的企业失信行为,经行业监管部门认定,一企一策、一事一策,不随意制定信用黑名单管理办法,不对一般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不将轻微失信企业以及按简易程序做出的行政处罚信息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支持帮助企业制定修复方案,实现随申请、随受理、随修复。要探索建立失信风险预警机制,对省市重点项目、纳税百强企业等实行“点对点”预警服务,助力全市“三重”工作开展。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要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审核,不将受疫情影响企业产生的失信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

 (六)在信用宣传上实现突破。要建立“诚信激励榜”,结合道德模范评选和各行业诚信创建活动,按批次公开发布,使社会成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要深度参与全国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广泛开展诚信活动周、信用记录关爱日等主题活动,大力弘扬诚信文化,使诚信守信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追求。

 三、强化责任担当,凝聚 信用 ** 建设的强大合力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各级各部门要以战斗的姿态、攻坚的精神,密切配合,真抓实干,形成推动信用**建设的强大合力。

 一是建立组织保障机制。市发改委、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作为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综合协调,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衔接、形成合力。各县市区要强化主体意识,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

 二是建立考核通报机制。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日常调度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推进责任。今年的市级营商环境评价,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对建设成效进行评价。要加强年度工作考核,市信用办要将考核结果向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和市委组织部通报,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

 三是建立联络沟通机制。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通报情况、**难题、部署工作。市信用办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保证取得实效。

 同志们,完善诚信体系、建设信用**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这项工作放到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全面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各项任务落实,以更强的决心、更有效的举措,努力打造重诚信、讲诚信、有诚信的**形象和城市品牌,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创优新环境、再添新动力!

篇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日期:

 2019-10-24基金项目: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共享经济模式下个人信用的法律规制”( FJ2017B008 )。作者简介:蔡旭,男,福建厦门人,中共厦门市委党校政治学教研部副教授,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博士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历程、经验与展望蔡 旭(中共厦门市委党校 政治学教研部, 福建 厦门 361027 )摘 要:

 社会信用体系是一个国家社会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发展经历了计划信用、萌芽、起步、加速发展四个阶段。

 经过多年实践,我国在信用立法、征信体系和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就。新时代,我国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重点是继续加强这三个领域的建设。关键词:社会信用体系;信用立法;征信体系;互联网金融中图分类号:

 F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6365 ( 2020 )

 02-0032-07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是社会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社会信用水平是一个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步发展的过程,在信用立法、征信体系和信息数据库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信用立法体系、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信用评级、信用中介、信息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征信业蓬勃发展,政务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得到良好的维护,这些都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标志和表现。

 本文立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理论, 回顾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历程, 总结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社会信用治理方面的发展规律、主要成绩和独特经验,并对我国信用体系建设未来发展作出展望,以期对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者、研究者有所启示。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发展历程回顾“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在传统中国人的道德观和社会伦理中一直都占有重要地位。

 据统计,“信”字在《论语》中出现38 次,在《孟子》中出现 30 次。

 “信”是儒家伦理“三纲五常”中五常“仁、义、礼、智、信”中的一个重要规范,也是四教和五德“恭、宽、信、敏、惠”的其中之一。[1] 尽管古代典籍关于“诚信”的含义和现代社会有许多区别, 但传统文化对诚信的重视, 为我国社会信用建设奠定了宝贵的基础。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与发展就是在传统文化基础和现代社会治理观念的双重作用下的蝶变过程, 归纳起来大致分为以下四个历史阶段。(一)国家计划信用体系阶段( 1949 — 1978 )新中国成立后, 我国借鉴前苏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 在国家计划主导下快速建立了现代国民经济体系。

 在这一体制下经济主体第 41 卷 第 2 期2020 年 3 月云梦学刊Journal of YunmengVol.41 , No.2Mar. 2020DOI:10.16740/j.cnki.cn43-1240/c.2020.02.004

 之间的经济联系依靠政府信用加以维持, 具体体现在国家各种指令性计划中。

 这一时期我国基本没有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信用制度与信用体系,除了传统文化的“诚信”观念在调节社会关系时发挥作用外, 商品交易和资金流通都不通过信用关系来维系。

 各经济单位及各种经济活动都要符合国家的整体计划和经济政策, 以实现指标和政策要求为经济活动准则。

 公民在国家计划和国家经济政策的约束下行动, 即使签订了形式上的商品交易合同和借款合同, 也会因“国家计划”和“政策变化”而无条件改变合同要约。

 但与此同时这种体制下国家计划和行政的约束力很强, 企人和企业既没有必要也没有动力采取赖债废债行为, 企业和个人间的经济活动效率虽然较低, 但整个国家的经济秩序相对较好。[2]这种以国家计划为主导、 由国家信誉为社会经济活动提供最终保证的国家计划信用体系适合了国情, 对当时经济体系的完善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僵化和效率低下越来越影响国民经济发展, 这一制度的作用必然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而发生变革。(二 )

 社 会 信 用 体 系 建 设 的 萌 芽 阶 段( 1979 — 1992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经济体制越来越重视商品经济的客观规律, 越来越重视发挥市场在经济生活中的调节作用。

 尤其是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明确以后, 计划体制下的信用制度渐渐不能适应经济活动的需要, 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严重阻碍。国有、集体、私营、中外合营等多种所有制经济之间的复杂经济往来 , 不可能由统一的国家计划信用提供支撑。

 市场机制在社会资源配置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国家计划信用不能给市场活动的参与者提供足够的信用信息。投资主体多元化、社会化、分散化,国家计划信用不能给投资主体提供足够的投资信息。社会储蓄结构也从“藏富于国”转变为“藏富于民”,国家计划信用不能提供居民消费所需的信用信息。对外贸易迅速增长,国外资金大量注入, 国家计划信用不能给外向型经济提供足够的信用支撑。

 所有这些变化都从客观上产生了变革信用制度的内在要求。1984 年,辽宁省抚顺市工商局为了解决市场交易中越来越突出的企业信用问题, 在当地企业中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全国各地纷纷学习,积极开展了“重合同守信用”活动。

 到1986 年年底,全国已有 2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这项活动。

 这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最早的尝试。随着经济活动对诚实守信的要求越来越高,信用立法的要求也逐渐提上日程。

 1986 年 4月,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将诚实信用确定为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与此同时,国家也开始重视信用征集和信用应用体系建设。

 1987 年 3月,国务院发布《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从这时起资信评级机构在全国多个省份先后出现,但这时的评级机构多数是以中国人民银行下属的公司名义出现, 靠着把行政权力直接转化成评级机构收入的形式, 产生了中国首批信用征集和应用机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对外经济交往中显得尤为迫切。

 1987 年前国内数百家被授予外贸经营权的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但国际市场的在查找这些公司背景和资信情况时, 完全找不到有关中国公司的资信信息, 连可以提供信息的机构都没有。直到 1987 年 7 月外经贸部计算中心与美国邓百氏商业资料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了我国第一家资信调查机构。1990 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三角债”工作的通知》,这是新中国第 2 期 蔡 旭: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历程、经验与展望 33

 2020 年 云梦学刊政府文件中第一次涉及到社会信用问题。

 1991年原国务院生产办组织开展清理企业“三角债”专项整治工作和“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其根本目标就是解决当时的社会信用问题, 促进企业发展。这些工作可以称之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萌芽。在萌芽阶段,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尚存在许多突出的问题:

 一是资信调查机构信息渠道单一,金融机构信息闭塞;二是我国企业普遍没有资信调查概念和信用管理的观念,信用风险意识淡薄; 三是会计制度还存在着严重的漏洞,需要从根本上建立现代会计制度,才能展开规范科学的审计和统计工作; 四是当时经济体制改革也处在起步阶段, 法制体系建设尚未到位,市场经济目标尚未明确,市场活动缺乏法律规范。总之,这一阶段我国信用制度和信用管理体系远远滞后于经济的发展进程。(三 )

 社 会 信 用 体 系 建 设 的 起 步 阶 段( 1993-200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确定后,我国从事信用征集和信用服务活动的信用评级机构、担保机构开始出现,这标志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起步阶段。

 上世纪 90年代,随着现代企业发展和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中国诚信、大公国际、上海远东等信用评估机构相继出现。

 上海出台规定企业申领贷款证必须进行信用评级,这有力推动了企业对信用征集和信用评级的重视。

 这一时期专业的担保、信用调查、讨债追债等信用中介机构也开始发挥作用。

 1999 年,原国家经贸委发布《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 ( 国经贸中小企 [1999540 号 ]) ,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开始启动,这一体系最初是为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原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推动山西、河南、重庆、深圳、镇江、济南等地试点推出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信用担保机构。

 中投保、深科投等一批专业担保公司也开始探索开展中小企业的担保服务。

 2000 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国办发 [200059 号 ] ),提出要加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制度建设。

 到 2001 年,我国近 3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300 个地市都已有了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的覆盖,全国信用担保机构总数约 360 家。在信用立法方面, 1990 年正式出台实施了《合同法》, 1993 年实施了 《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 1994 年实施了 《公司法》,1995 年施行了 《商业银行法》《担保法》《仲裁法》。这些重要法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初步形成, 我国社会大量经济活动和企业行为逐步走向有序竞争, 企业的信用行为得以记录, 这为企业失信行为的惩戒提供了法律保障。进入 21 世纪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出现了融合发展的趋势, 政府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和社会信用联合征集体系不断发展完善。

 2003 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指出, 今后的工作重点之一是要大力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 要尽快建立全国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在思想意识方面,社会各界对市场经济必须是信用经济的认识达到高度统一, 各级政府部门也普遍开始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此阶段,一些部门、行业开始着手信用建设,如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和执法、增加违法违规以及不诚信的成本。

 国家工商总局、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的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不断推进。

 全社会纳税诚信、产品质量诚信和合同履约诚信的水平不断提高。

 质检、海关等部门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信息比对和交叉稽核机制,各部门联合信用监管逐步完善。34

 第 2 期( 四 )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加速发展阶段( 2004 年至今)在这一阶段, 信用征集体系和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在人民银行的统一部署下, 我国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 2006 年建成并联网运行,个人信用信息和企业组织机构信用信息都可以在线核查。

 这是我国征信体系发展的里程碑, 在此后各类经济活动特别是金融活动中信用风险的防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这一阶段,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改变了之前点上突破、单兵作战的局面,呈现系统推进的态势。

 2007 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主要针对信息集中共享、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 信用服务市场的培育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提出了计划和要求,提出了系统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 并针对指导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建立中央政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国务院下发的《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标志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进入系统推进的加速发展阶段。2008 年 5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为政府信用信息的保存与传播提供了保障。

 2008 年 8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反垄断法》实施,为信用行业的公平竞争、防止政府对信用行业进行行政垄断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2013 年 1 月,我国首部《征信业管理条例》出台,解决了征信业发展中无法可依的问题。在新的法规条例规范下,我国征信业快速发展。经过几年的努力,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迅速发展成为世界上主要的信用登记类机构。

 一批评级机构具备了从事企业主体信用评级和企业债、金融债、结构融资债等长、短期债券信用评级能力,并在国内具有一定的公信力。

 同时,邓白氏、惠誉、科法斯等国外信用机构也积极发展中国市场。2014 年 1 月,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原则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20 年 ) 》(以下简称《纲要》),这是我国第一部国家层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 成为新时代我国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的行动指南, 标志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进入崭新阶段。二、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经验建国以来经过四个阶段的快速发展, 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几十年走过了发达国家上百年的历程,取得了显著成就,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适应的信用立法体系、 征信体系,社会信用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未出现系统性的社会信用危机。

 最重要的经验就在于我们注重信用立法体系的建设, 建立了相对完备的信用法律法规;注重征信体系建设,发展了与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系相适应的现代征信业;注重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领域的信用建设,把新兴领域的危机消弭在萌芽状态。(一)建设问题导向、点面结合的信用法律体系健全的法律法规是正常信用关系得以维持的保障, 信用立法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工程,信用征集、信用服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都需要法律法规来规范。

 我国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出现的信用契约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 坚持国家立法和地方探索相结合的信用立法体系建设路径,形成了以《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破产法》等一系列法律为支柱的信用法律体系框架,制定了大量部门规章,基本解决了社会信用领域无法可依的问题。[3]在政府信用法律方面,我国建立了以《预算法》《担保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等为核心的法...

篇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践与案例1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 余里彪

 2图为2017年8月,四川九寨沟发生地震时因紧急避险撤离饭店的西安市就餐群众,坚守诚信原则,于第二天重返饭店付款问题:这名群众可否被列入守信“红名单”?这名群众若未重返饭店付款,可否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一 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目 录4二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概念三 红黑名单案例剖析四 几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5***总书记历来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深刻揭示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全面部署了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任务,为新时期全面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

 6我们对***有关信用建设的论述梳理了以下八个方面:1、关于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思想2、关于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思想3、关于加强诚信文化建设的思想4、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思想5、关于加强商务诚信建设的思想6、关于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思想7、关于加强司法公信建设的思想8、关于加强国际交往诚信建设的思想

 71、关于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思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要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

 8******早在2003年就在浙江日报“之江新语” 专栏《努力打造“信用浙江”》文章中提出,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信用建设,努力打造“信用浙江”。打造“信用浙江”,就要进一步强化政府信用,提升企业信用,建立社会信用;就要进一步健全信用制度,强化信用监管,倡导信用文化,营造信用环境;就要以企业为主体,建立包括信用信息、信用评价、信用激励和失范惩戒机制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就要充分发挥政府在信用建设中的表率作用,树立诚信的形象,建设“信用政府”。

 92、关于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思想******在2016年中央深改组第23次会议上强调,建立和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要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着力解决当前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重点领域失信问题,加大对诚实守信主体激励和对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力度,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和社会风尚。******在2016年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7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法律是底线的道德,也是道德的保障。要加强相关立法工作,明确对失德行为的惩戒措施。要依法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失德行为的整治。对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既要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又要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对见利忘义、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让败德违法者受到惩治、付出代价。

 103、关于加强诚信文化建设的思想******在2014年中央政治局第13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讲清楚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鲜明特色,增强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要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在2016年中央深改组第29次会议上强调,要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将建立诚信记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作为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

 114、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思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在2016年中央深改组第29次会议上强调,要加大对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失信行为惩处力度,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发挥政务诚信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的重要表率和导向作用。******2013年在辽宁考察时强调,领导干部要把深入改进作风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做到台上台下一种表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

 125、关于加强商务诚信建设的思想******在2016年中央深改组第34次会议上强调,要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营造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势政策、守法诚信教育,引导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创业创新、回报社会,更好调动广大企业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2017年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终身问责,倒查责任。要坚决整治严重干扰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严格规范金融市场交易行为,规范金融综合经营和产融结合,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强化金融机构防范风险主体责任。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法治体系。******在2016年中央深改组第29次会议上强调,要加强电子商务全流程信用建设,完善市场化评价体系,强化信用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136、关于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思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2018年在中央深改委第1次会议上强调,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要坚持预防和惩治并举,坚持自律和监督并重,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制度化,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营造诚实守信、追求真理、崇尚创新、鼓励探索、勇攀高峰的良好科研氛围。******在2016年中央深改组第29次会议上强调,要以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为突破口,推动建立各地区各行业个人诚信记录,强化应用,奖惩联动,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2013年考察山东时强调,家政服务是社会需要,许多家庭上有老、下有小,需要服务和照顾,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家政服务要讲诚信、职业化。

 147、关于加强司法公信建设的思想******在2015年中央深改组第11次会议上强调,要加强诉讼诚信建设,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依法维护正常立案秩序。******在2016年中央深改组第25次会议上强调,加快推进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建设,有利于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决定的义务,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明确限制项目内容,加强信息公开与共享,提高执行查控能力建设,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完善党政机关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制度,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158、关于国际交往诚信建设的思想******2013年在周边外交工作座谈会上强调,中国周边外交的基本方针,就是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坚持睦邻、安邻、富邻,突出亲、诚、惠、容的理念。******2013年访问印尼时强调,第一,坚持讲信修睦。人与人交往在于言而有信,国与国相处讲究诚信为本。中国愿同东盟国家真诚相待、友好相处,不断巩固政治和战略互信。******2014年访问印度时强调,我们提出了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理念,就是要诚心诚意同邻居相处,一心一意共谋发展,携手把合作的蛋糕做大,共享发展成果。

 16******2014年访问韩国在韩媒发表署名文章《风好正扬帆》提出,坚持睦邻友好,增强相互信任。“信”在东方价值观中具有重要地位,“无信不立”是中韩两国人民共同恪守的理念。中韩以信相交,确保了两国关系长期健康发展的牢固基础。******2014年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上强调,“凡交,近则必相靡以信,远则必忠之以信”。中国坚持按照亲、诚、惠、容的理念,深化同周边国家的互利合作,努力使自身发展更好惠及周边国家。

 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提出,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信用监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发挥同行业和社会监督作用。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提出,联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

 18李克强总理强调,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社会信用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2015年国务院放管服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推进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2016年国务院放管服电视电话会议强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年底前建立起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使“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2017年国务院放管服电视电话会议强调,建立完善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违法经营者付出高昂代价,在市场上无法立足,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强对金融改革发展稳定的法治、信用、人才保障,创造优良金融生态环境,以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推动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

 192018年1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会议强调,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失信守信黑红名单及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布;政府要严守承诺,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对企业不公平对待或搞地方保护。2018年1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扩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会议强调,凡不涉及产品质量安全和产业政策的生产许可前置条件一律取消。企业提交申请并作出质量安全承诺后,可先领取生产许可证开展生产,再接受现场审查;对港口经营许可、建设工程设计单位资质许可、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等16项审批事项改为实行告知承诺制;全面实施诚信管理、风险监管。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促进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健康发展。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落实普法责任制。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政府要信守承诺,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凡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深入听取各方意见包括批评意见。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建设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措施,以诚信立身兴业。会议指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几年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实现全覆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初步显威。要坚持应用导向、立法先行,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推广告知承诺制。二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强化信用约束,对侵权假冒、坑蒙拐骗、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公开曝光、坚决整治,让失信者受到惩戒和震慑。三是坚决守住信息安全底线,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四是加快推进重点民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增进群众福祉。五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信用建设,发展第三方征信服务。强化政府部门诚信建设,依法依规处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 。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出台一系列重要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发改财金〔2013〕92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6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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