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狱记

时间:2022-10-30 15:20:05 来源:网友投稿

“猫逮狗”

1957年,我们班上有一位同学,写了一篇大字报。大字报是一首打油诗,目的是讽刺右派教师。其中一句我记得很清楚:“讲起课来猫逮狗。”

我知道“猫逮狗”是套用“狗逮鼠”。但“狗逮鼠”是多管闲事的意思。“猫逮狗”呢?怎么解释都不通。

我们中学是陇上名校,右派教师多是业务尖子,用这样的词讽刺他们,反到暴露了作者自己的文理不通。写惯了这样大字报的人一旦将来有权力起草判决书,会不会也来一个或几个“猫逮狗”式的用语呢?

会的。我就见过。给我的判决书上就有这样一句:“披着人民教师的外衣,借用人民的讲台,采取讲历史、讲故事、讲人物、写文章等手段,传播帝、修、反、封、资、修反动黑货,毒害广大青少年,替帝修反招魂。”

前一种“猫逮狗”式的大字报是针对右派教师整体的,无需任何个人给予批驳。而这一次是针对我个人的,我就不能置之不理了。反正我已经是“现行反革命”了么。

我在向高等法院的申诉状中写到:

“谁都知道,历史包括了故事和人物,没有故事和人物就不成其为历史。所以说,把‘讲历史、讲故事、讲人物’三者并提,是文理不通。”

“谁都知道,作为人民教师,我课外可利用的时间很多,何必在讲台上写文章呢?实际上我也从来没在讲台上写过文章。所以说我‘利用讲台写文章’,又是文理不通。”

“谁都知道,‘封资修’是指反动思想,我可以传播;而‘帝修反’是指反动势力,我怎么能够传播呢?所以说我‘传播帝修反’更是文理不通。”

好家伙!一句话至少来了三个“猫逮狗”,真叫人忍俊不禁。但这对我也有好处。它引起了人们对那份判决书的反感和对我的同情,我有幸成为粉碎“***”后我们专区里第一个得到平反的人。

当然,这类文章不论是大字报还是判决书,都是当时政治路线的需要;随着这种政治路线的终结,这类文章也就寿归正寝了。

代 表

我是在看守所发现这个代表的。

他是个瘸子,常年在邮电局门口摆一张又小又矮的方桌给人代写书信。这座小城里见过他的人很多,但是提到他时,知道他姓的人称他“张瘸子”,不知道的人就说“邮电局的那个瘸子”。这并不意味着他和邮电局有什么瓜葛。

在“一打三反”运动开始的第一天,他就和我关在了同一个监号内。不过,他比我迟来了近3个小时。当他被送进监号时,已近凌晨。他的拐杖不允许带入监号。所以走起来左右摇摆得特别厉害。他一边哈着手,一边轻声地说道:“哎呀,外边冷得很呀。”

人们知道他的意思,但是没有人响应。于是他就说:“谁给我点被子盖?”说白了,就是要乞求谁的被窝里能让他睡下。

那个监号只有一张大炕,已经睡下7个人,任何人想仰着睡都不可能。他想加进去谁会愿意呢?何况,他的一条腿永远伸不直,一睡下就要顶住别人的肚子或者后腰。

过了一会儿,他忍不住了,就爬到炕上,自己拉住一个人的被子就钻了进去,也不顾人家同意不同意。当然,那个人最后还是容忍了他。

不多久,他就和全监号的人打成一片了。从聊天中,我知道他姓张。他有两个举动还让人相当吃惊。“一打三反”运动期间看守所人满为患,按常年准备的冬菜不够吃了。怎么办呢?往年不准备吃的干萝卜缨子也派上用场了。每隔几天,就来一次水煮萝卜缨子。萝卜缨子和草没多大区别,嚼起来很费牙齿,但用牙齿榨出的水汁还是有菜的香味。难下咽的是渣子,那渣子有很多泥沙,不咽吧,饿,咽吧,实在难咽。但大环境如此,不得不往下咽。张瘸子不吃这种菜,总是送给别人,真叫人羡慕。他说他吃得少,单有馒头就够了。

有一天,他说谁要把他的大脚趾甲咬下来,他就把一个馒头给谁吃。

监号里是不允许带入刀具的。人的指甲长了,就在砖墙上磨,等磨薄了撕下来。但是对于脚趾甲,这种方法就不适用。他是单腿着地,着地脚的趾甲长了很难受,因而他提出了这个要求。有一个不到30岁的年轻人,显然是饿疯了,一听他这么说,严肃地问道:“真的吗?”他说:“真的。”这年轻人似乎怕别人抢先一样,立即俯身下去咯吱咯吱地把他长出来的脚趾甲咬了下来。之后伸手要馒头。他说了一声:“开玩笑呢!”那年轻人立即怒睁双目捏紧了拳头,做出要打他的样子。这年轻人是戏曲学校毕业的,身上很有些功夫。张瘸子看势不对,立刻说给给给,把手中的馒头给了他。

这个馒头几乎是一顿饭的口粮啊。那个年轻人仔细地嚼着,让我们都止不住地暗暗咽着口水。

还有一次我们集体都沾了张瘸子的光。

看守所的炊事员,我们叫他“没手”。他的左手只有拇指和小指两个指头。每当伙管员不在,就由他给我们送饭。打菜时,我们明显地感到比平时分量要足,特别是5月4日那一天。

看守所每天只开两顿饭:上午10点和下午5点。上午那顿,叫早饭。早饭由“没手”送。他把所有监号的饭都送完后,又打开了我们监号。他装作遗忘似地问:“你们都打过了吗?”我们正在吃,怎好当面撒谎?只好看着张瘸子,看他怎么回答。张说:“都打过了”,我们跟着一起附和。

“没手”没时间把戏再演下去,直接说了:“今天的菜剩得还多。来,给你们每人再加一点儿!”

哪里是“一点儿”,比本份分明还多么!这是节日菜,大肉粉条炖萝卜呀,我们一整天都为此而喜气洋洋。

张瘸子早就说过:“这个‘没手’我认识!”怎么认识的呢,他也说了。他为“没手”写过诉状。当然凡经他写诉状得到过胜诉或部分胜诉的人都对他心怀感激。“没手”今天的表现就是这样。

他还知道这座河西小城的许多轶闻趣事,说个不停,对缓解我们受关押的寂寞大有好处。这个人不错,至少不坏,为什么也进来了呢?

据我分析,大概是与两件事有关。

第一件事与他“黑律师”的恶名有关。

1955年,我国开始实行律师辩护制度。各地基层组织领导人就把公检法中识文认字稍多的一些人分配去当律师。1957年,以他们“净是为阶级敌人辩护”为理由,又把他们一个个打成了右派分子。从此以后不识字的劳动者经常处于蒙冤无处诉说的状态。有些人就求他代写诉状,但在邮局门口他不敢写,这些人就在晚上把他请到家里,先给一顿饱饭吃,然后请他写诉状。写一封书信的代价是一毛钱,当然一份诉状的代价就绝不止一毛钱了。所以他的收入供他一个人吃喝还是绰绰有余的。

这事儿没干多久就被公检法的人从笔迹上看出来了。有一个法院的人跑到他家,一进门就掏出手枪,对着他说:“你他妈的黑律师,我们马上要结案,你申诉一上来就给搅黄了。你以后少管闲事,不然没有你的好果子吃。”但是张瘸子置之不理,声称:“我又不怕关押劳改。进去了不但不用劳动,还要管吃管穿。”所以他的胆子越来越大。

第二件事与红团有关。红团的全称是红色劳动者造反团。从修辞学的角度来看,这个用词显然不当,难道劳动者还有其他颜色的吗?但是,他们要这样用,在当时也有现实意义。这些劳动者是公有制企业接纳不了或不愿接纳的人,他们以干私活为生,按当时的政策,他们是一群非法劳动者,因而受到多方歧视。“**”开始,他们以“控诉走资派罪行”的借口把自己生活中的艰难倾诉了出来,引起了广泛的同情。解放军“支左”以后,军分区将他们定为****,将其主要头目抓了起来。这些头目中最主要的就是张瘸子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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