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法律法规培训内容4篇加油站法律法规培训内容 成品油(加油站)行业税收政策法规及风险防范 目 录ONTENTS1234567 加油站行业监管的历史沿革01 (一) 自2005年1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油站法律法规培训内容4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加油站法律法规培训内容
品油(加油站)行业税收政策法规及风险防范目
录ONTENTS1234567
加油站行业监管的历史沿革01
(一)
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商务部令第23号《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在暂行办法之前,批发由两大集团垄断,新建加油站必须由两大集团承担。这与加入世贸组织的条件不相称,“两个办法”着力解决的是这方面的问题:只要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都可以申请许可,批发和仓储由商务部颁发营业执照,零售由省级政府的商务主管部门颁发营业执照。(二)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在业内施行“两个办法”即《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当时为加入世贸组织,中国在石油流通领域的零售和批发环节必须全面对外开放。“两个办法”从条约法律层面对履行开放的承诺进行了确定,加速了石油流通领域的市场化改革的进程,对流通行业的开放起到过很重要的作用。
(三)
2019年8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提出要扩大成品油市场准入。“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至地市级人民政府,加强成品油流通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安全保障措施落实。乡镇以下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等可使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扩大成品油市场消费”。
(四)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务院有关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要求,2020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二〇二〇年第1号废止了“两个办法”。
2019年12月3日,商务部印发《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对前述文件中提到的成品油流通管理的相关衔接工作进行了细化,涉及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取消后政策衔接、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移交工作、相关管理制度的完善以及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等方面。
(五)
为了配合两个办法的废止,2020年4月17日,商务部牵头起草了《关于促进石油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这是指导石油流通行业的国家层面的规定,对地方政府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提供了框架性的支持。该“意见”要求,取消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下放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市场主体从事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活动,应当符合企业登记注册、自然资源、规划建设、油品质量、安全、环保、消防、税务、交通、气象、计量等方面法律法规,达到相关标准,取得相关资质或通过相关验收,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推进加油站向综合服务站转型。
加油站的增值税规定及分析02
(一)
加油站一律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的通知》(国税函[2001]882号)。(二)
采取统一配送成品油方式设立的非独立核算的加油站可以汇总缴纳增值税,在同一县市的,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在同一省内跨县市经营的,是否汇总缴纳增值税,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跨省经营的,是否汇总缴纳增值税,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对统一核算,且经税务机关批准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成品油销售单位跨县市调配成品油的,不征收增值税。
(三)
加油站销售成品油必须按不同品种分别核算,准确计算应税销售额。加油站以收取加油凭证(簿)、加油卡方式销售成品油,不得向用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四)
成品油应税销售额=(当月全部成品油销售数量-允许扣除的成品油数量)×油品单价(五)
加油站必须按规定建立《加油站日销售油品台账》,月终汇总登记《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 。(六)
加油站除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规定的申报资料外,还应报送以下资料:(一)《加油站____月份加油信息明细表》或加油ic卡;(二)《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三)《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附表4)。
篇二:加油站法律法规培训内容
加油站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防范伤亡事故, 减轻职业危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系统内的油库、 加油站。
第三条 公司所属单位及油库、 加油站负责本单位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第四条 公司所属单位及油库、 加油站应将安全培训计划纳入本单位培训总体计划, 做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保证培训经费, 提供必要的培训条件。
第二章
范围和内容 第五条 油库、 加油站人员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包括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岗位人员。
第六条 油库、 加油站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 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
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经安全生产监管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 方可任职。
第七条 油库、 加油站的岗位员工应当接受安全培训, 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增强预防事故、 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第八条 油库、 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 规章及标准;
(二)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 安全生产技术、 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
重大危险源管理、 重大事故防范、 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
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九条 油库、 加油站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 规章及标准;
(二)
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技术、 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
伤亡事故统计、 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条 油库、 加油站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8 学时,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
第十一条 油库、 加油站的新员工, 应经过公司所属单位、油库及加油站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 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 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 学时, 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
第十二条 公司所属单位级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应包括:
1. 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 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 事故应急救援、 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事故预防的基本知识等。
第十三条 油库、 加油站级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应包括:
1.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 所从事岗位的安全职责、 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 自救互救、 急救方法、 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 安全设备设施、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 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 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9.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四条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应包括:
1. 岗位操作规程;
2.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 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4.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五条 油库、 加油站的新员工除要按本制度规定的时间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外, 入职工作 3 个月后, 应进行岗位操作技能和安全技术考试, 合格后方准单独上岗操作。
第十六条 油库、 加油站的岗位员工调换工种、 转岗、 脱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 应重新进行二级安全培训, 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七条 进入油库或加油站实*、 培训人员和外来参观人员, 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 参观人员要有专人陪同。
第十八条 公司所属单位及油库、 加油站如雇佣临时劳务工和其它人员临时进入企业工作, 应根据需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企业工作。
第十九条 油库、 加油站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到具有相应培训资格的培训单位进行培训, 经考试合格取得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 方准从事特种作业。
第二十条 油库、 加油站应根据需要, 适时对岗位员工进行安全再培训。
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新法规、 新知识、 新技能和因生产工艺、 仪表、 设备及其他方面变化需重新学*的知识等, 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 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一条 油库、 加油站应结合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 做好员工日常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要有针对性、 科学性, 做到经常化、 规范化, 不流于形式和走过场。
参加安全教育的人员要做好安全学*笔记。
第二十二条 油库、 加油站每次教育培训后需有教育培训记录, 并将本次培训及时填写到员工安全培训档案中, 如组织考试,试卷及考试结果一并存档。
第二十三条 油库、 加油站的员工培训档案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姓名、 年龄、 参加工作时间、 岗位、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培训时间、 考试成绩等。
第二十四条 安全培训考核结果应作为员工晋级和评比先进的条件之一。
第二十五条 公司所属单位应对油库、 加油站的安全培训工
作进行监督检查, 对培训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进行督促或限期整改。
第三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相抵触时, 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执行。
公司自有车队、 非油品中心仓库等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三:加油站法律法规培训内容
站合法合规性管理详解课程目标培训结束后 学员能够理解合规的定义和内容 学员能够列举油站证照名称,记住国家规定的年检、换证周期,并讲述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学员 能够记住相关法律法规,并区别与之不符的行为;够列举油站对接的相关政府部门,并使用相关沟通技巧
目 录CONTENTS加油站证照管理加油站法律法规合规管理
一、合规管理
安监局技监局 公安局发改委规划局商务局地震台安评公司环评公司环保局税务局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土地局计量测试研究所计量测试研究所消防大队城管局卫生局人社局加油站那些机构们加油站日常经营中会与哪些机构发生联系?
WHAT?
什么是合规?思考WHY?
为什么要合规?
合规的定义公司遵守了 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 相关标准 合同 有效治理原则或道德准则——GB/T 35770-2017 《合规管理体系 指南》中央企业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 法律法规、监管规定 行业准则 企业章程、规章制度 国际条约、规则等——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
合规管理职责加油站是合规管理的主要执行主体
合规管理内容(一)市场交易(二)安全环保(三)产品质量(四)劳动用工(五)财务税收(六)知识产权(七)商业伙伴(八)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合规管理的重点——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
本次课程重点聚焦内容 加油站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 加油站 证照管理 监管机构发布的命令、条例或指南
不合规会导致什么?
小知识2006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2007《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2017 《合规管理体系 指南》GB/T 35770-2017《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20152018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中国企业的合规历程
小结. 1. 什么 是合规 ?. 2. 为什么要合规?. 3. 不合 规会导致哪些风险?
一、加油站 法律法规
猜一猜与加油站相关的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有多少个?
主要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法规名称 颁发机关或文件编号 当前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2月29日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商务部 2007年1月1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5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6)问题1:谁是油站安全第一责任人?谁要履行安全生产义务?QUIZ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一章 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6)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 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问题2:哪些是油站经理责任?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QUIZ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6)问题3:在日常工作中,如何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QUIZ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6)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问题4:加油站有哪些常见的潜在安全风险?对应的规章制度与执行方式是什么?QUIZ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5/6)第四十五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第四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五十二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6/6)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QUIZ问题5:加油站员工有哪些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第五十三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第五十四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五十五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第五十六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案例:2005 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第四十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想一想加油站管理中,有哪些与环保相关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3)职业病是什么?加油站的主要危害因素?加油站主要职业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3)加油站职业病管理主要聚焦于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 管理第二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第二十四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3)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用人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第三十五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第三十八条 ……,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3)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1/3)除了危化证,还有哪些内容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想一想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3)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括仓储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第一章 总则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1/4)第六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
篇四:加油站法律法规培训内容
/p>加油站员工安全知识培训手册(样本)
目
录
第一章 基本的安全知识 1、
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的安全制度 2、
油品的基本知识 3、
员工的安全职责 4、
消防器材的使用
第二章 加油站防火防爆知识 1、
防火防爆基本知识 2、
加油站的危险区域 3、
防雷防静电的安全知识
第三章 作业指导卡 1、
加油作业 2、
卸油作业 3、
计量作业 4、
发电作业
2 5、
巡检作业
第四章 应急处理程序 1、
基本的应急常识 2、
常见应急处理程序
第五章 QHSE管理体系基础知识
第六章 其他安全知识
第一章 基本的安全知识
第一节
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的安全制度 一、 安全生产法
(一)
总则 1、《安全生产法》 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阻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促进经济发展;
3
2、《安全生产法》 自 2002 年 11 月 1 日施行,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都有效;
3、 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是: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二)
从业人员的权利
1、 从业人员享有工伤保险和获得伤亡赔偿的权利,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 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 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 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2、 享有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 享有批评、 检举、 控告权及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
4、 享有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
(三)
从业人员的义务
1、 遵章守法, 服从管理的义务;
2、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 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 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发现不安全因素报告的义务, 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时, 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单位负责人报告。
二、 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级教育”、“特殊工种教育” 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 等形式。
三级教育:
在工业企业所有伤亡事故中, 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识而
4 产生的事故发生率 一般为 50%左右, 所以对新工人、 实*人员和调动工作的工人, 要实行厂级、 车间、 班组三级教育。
其中, 班组安全教育包括:
介绍本班安全生产情况, 生产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 各种防护及保险装置作用, 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操作注意事项。
经常性的宣传教育:
可以结合本企业本班组具体情况, 采取各种形式, 如安全生产活动月、
班前班后会、 安全交底会、 事故现场会、 班组讨论或文化宣传平台等方式进行宣传。
进行的安全教育应及时记录, 并保存到员工培训档案中。
第二节
油品的基本知识
一、 油品的理化参数 (一)、 闪点
在规定条件下, 加热油品, 油气和空气形成混合气体, 在接触火焰时发生闪火的最低温度, 以度表示。
在闪点的温度下, 只能使油蒸汽和空气所组成的混合物燃烧, 而不能使液体油品燃烧。
这是因为蒸汽混合物很快烧完, 在闪点温度下液体油品的蒸发速度又很慢, 来不及蒸发出一批燃烧所必需的新蒸汽, 于是燃烧也就停止。
实际上, 闪点不是别的, 而是微小的爆炸。
油气空气混合物发生闪火或
5 爆炸的必要条件是:
混合物中的油气的浓度要达到一定的范围。
油气浓度低于或高于此范围, 都不能发生闪火或爆炸。
柴油的闪点是相当于加热油品使空气中的油气浓度达到爆炸范围下限时的温度; 而汽油的闪点则是它的爆炸上限的温度。
油品汽化性越大, 闪点越低, 只要有极少量的轻油混入柴油中, 就可使柴油的闪点显著下降。
闪点的实际用意:
根据闪点, 确定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大小。
闪点越低的液体, 其火灾危险性越大, 柴油的闪点指标为55度。
根据闪点, 划分液体的火灾的危险类别。
甲类液体:
闪点低于28度; 乙类液体闪点在28—60度之间; 丙类液体闪点高于60度。
根据分类在生产、加工、 运输可燃性液体时, 采取相应的放火安全措施。
(二)
燃点和自然点
石油产品在规定条件下, 加热到它的蒸汽能被接触的火焰引燃并燃烧不少于 5 秒时的最低温度称为燃点。
油品的燃点高于闪点。
油品受热至一定程度时, 没有与火焰接触能发生持续燃烧的最低温度成为自燃点。
油品的闪点越高, 自然点越低。
因此, 重油的储存安全管理重点是防止其自燃。
(三)
密度
单位体积所含物质的质量称为该物质的密度。
油品液态时的密度小于水, 故不能直接用水扑救油品火灾。
汽油的密度一般为 710—730kg/m3,柴油的密度一般为 800—830kg/m3, 水的密度为 1000k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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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品蒸汽密度比空气密度大 (一般是空气密度的 1. 1—5. 9 倍), 所以,油蒸汽往往向较低地势或水沟中积聚, 因此埋线管沟和加油机底座必须铺沙。
二、 油品的基本特性
(一)
易燃性
燃烧是一种同时有光和热产生的快速氧化反应。
油品是可燃的有机物质。
很多油品不需要很高的温度, 甚至在常温下蒸发速度也很快, 存在于空气中, 只要有足够的点火能量, 很容易发生燃烧, 而且燃烧速度很快,尤其是轻质油品。
(二)
易爆性
爆炸是一种破坏性极大的物理化学现象。
石油产品的蒸汽与空气组成混合气体达到爆炸极限时, 遇到引爆源, 就能发生爆炸。
(三)
易积聚静电
由于油品的电阻率很大, 因此油品在输送、 装卸和加油过程中产生大量的静电, 静电电位往往可达几万伏。
而静电积聚的场所, 常有大量的油蒸汽存在, 很容易造成静电事故。
(四)
易受热膨胀性
油品受热后, 温度升高, 体积膨胀。
因此, 油桶装油后应保持 5%—7%的气体空间, 以备油品受热膨胀。
(五)
易蒸发、 易扩散和易流淌
7
石油产品主要由烷烃和环烷烃组成, 烃类分子很容易离开液体, 挥发到气体中, 汽油挥发速度特别快, 煤油和柴油虽然挥发速度慢, 但比水蒸发快多了 。
加油站油品的损耗大部分是由于其蒸发引起的。
油气混合气体受风影响扩散范围广, 并沿地面飘移, 积聚在低洼地带,所以加油站建筑物之间一定要有安全距离, 防止火灾及险情扩大。
液体都具有流动扩散的特性。
油品的流动扩散性很强, 所以储存油品设备由于穿孔、 破损, 常发生漏油事故。
(六)
有毒性
油品及其蒸汽都具有一定的毒性, 因此, 加油站作业时尽可能避免接触到油品, 减少吸入油蒸汽。
第三节、 员工的安全职责
一、 站长安全职责 1、 贯彻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和其他有关安全法规、 制度; 贯彻并执行股份公司的 QHSE 体系指南和其他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 履行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落实各项安全防火制度。
3、 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确保员工充分了 解工作中存在的危险; 确保员工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确保员工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4、 预防事故发生。
若发生事故隐患或发生了 事故, 应及时向公司汇
8 报, 并按照公司的有关要求进行妥善处理。
5、 负责潜在事故隐患的报告、 管理并协助整改, 组织每月、 每半年的安全工作检查, 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建立潜在事故隐患管理台帐和潜在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6、 组织本站义务消防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训练。
7、 组织制定周密的灭火方案和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 并组织演练。
8、 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违章作业、 违章指挥、 违反劳动纪律)。
9、 把每天的安全检查情况记入加油站日志。
二、 计量员(设备保管员)
安全职责 1、 贯彻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 执行上级公司和加油站的各项安全制度。
2、 严格执行计量操作规程和有关的《液态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等安全规定。
3、 及时、 准确地进行计量, 防止泄漏、 跑油、 冒油等事故发生。
4、 雷雨天应停止计量, 并关严计量孔盖。
5、 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会使用 119、 110、 120 等应急处理电话。
6、 熟悉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若发生突发事件, 应及时上报, 并能独立(或协助)
进行处理。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和培训。
7、 熟悉必要的保卫和自我救护知识, 了 解必要的消防、 环保和化学
9 品知识。
8、 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 。
三、 加油班长(安全员)
安全职责 1、 贯彻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
模范执行上级公司和加油站的各项安全制度, 同时做好本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2、 熟悉突发事故处理程序, 并能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对突发事件进行妥善处理, 或协助站长进行妥善处理。
3、 确保本人和本班员工均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会使用 119、 110、120 等应急处理电话。
4、 组织每班的安全检查和巡回检查, 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站长汇报并采取措施。
5、 确保当班时的消防器材、 安全警示标识、 环保器材和其他设备完好和有足够的数量。
6、 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
四、 核算员(会计)
安全职责 1、 贯彻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
模范执行上级公司的各项安全制度。
2、 确保加油站的资金安全。
3、 熟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会使用 119、 110、120 等应急处理电话。
10 4、 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
五、 加油员和收银员安全职责 1、 贯彻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 执行上级公司和加油站的各项安全制度。
2、 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范和服务规范, 避免加错油、 走单、 收假钞等事故发生。
3、 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会使用 119、 110、 120 等应急处理电话。
4、 熟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若发生突发事件, 应及时上报, 并能独立(或协助)
进行处理。
5、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和培训。
6、 确保加油站营业现金的安全。
7、 熟悉必要的保卫和自我救护知识, 了 解必要的消防、 环保和化学品知识。
8、 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
第四节
消防器材的使用
一、 水 水是天然灭火剂, 水的灭火机理是冷却和窒息作用。
水主要用来冷却建筑物和设施, 控制火灾扩大, 但水的灭火范围是受到限制的, 它不
11 能扑救带电电气设备火灾, 水的密度比油大, 又不溶于油品, 故不能用水扑救油品火灾。
二、 干粉灭火器 干粉灭火剂是一种干燥、 易于流动的微细固体粉末, 一般借助灭火器中的压力将干粉从容器中喷出, 由于干粉灭火剂具有灭火效力大、 灭火速度快、 无毒、 无腐蚀、 不导电、 久储不变质等优点, 是加油站主要的灭火剂。
手提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提起灭火器的提把, 迅速奔至距燃烧处约 5 米左右, 放下灭火器, 拔出保险销, 一手握住灭火器的开启压把,另一只手握住喷射软管前端的喷嘴处, 对准火焰根部, 用力压下开启压把并紧压不松开, 这时灭火剂即喷出, 操作者由近而远左右扫射, 直至将火焰全部扑灭。
12 图 1—1
MF 型手提内置式干粉灭火器 1—压把; 2—提把; 3—刺针; 4—密封膜片; 5—进气管; 6—二氧化碳钢瓶; 7—出粉管; 8—筒体; 9—喷粉管固定夹箍; 10—喷粉管(带提环) ;11—喷嘴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一般需有两个人配合操作, 火灾时, 快速将灭火器推至距燃烧处约 10 米左右。
一人迅速展开软管并握紧喷枪对准燃烧物作好喷射准备; 另一人开启灭火器, 并将手轮开至最大部位。
灭火方式也是由近而远, 左右扫射, 首先对准燃烧最猛烈处, 并根据火情调正位置, 确保将火焰彻底扑灭, 使其不能复燃。
图 1—2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13 1—出粉管; 2—钢瓶; 3—护罩; 4—压力表; 5—进气压杆; 6—提环;7—喷枪
使用干粉灭火器扑火时要对准火焰根部, 左右扫射, 由近及远快速推进, 直至火焰全部扑灭。
使用干粉灭火器应注意:
一是干粉灭火器灭火过程中应保持直立状态, 不得横卧或颠倒使用; 二是注意灭火后防止复燃。
三、 二氧化碳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剂是一种具有一百多年历史的灭火剂, 、, 获取、 制备容易, 其主要依靠窒息作用和部分冷却作用灭火。二氧化碳具有较高的密度,约为空气的 1. 5 倍。
在常压下, 液态的二氧化碳会立即汽化, 一般 1kg的液态二氧化碳可产生约 0. 5 立方米的气体。
因而, 灭火时, 二氧化碳气体可以排除空气而包围在燃烧物体的表面或分布于较密闭的空间中, 降低可燃物周围或防护空间内的氧浓度, 产生窒息作用而灭火。
另外, 二氧化碳从储存容器中喷出时, 会由液体迅速汽化成气体, 而从周围吸引部分热量, 起到冷却的作用。
二氧化碳灭火器主要用于扑救贵重设备、 档案资料、 仪器仪表、 600伏以下电气设备及油类的初起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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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3
MT 型手轮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1—喷筒; 2—手轮; 3—启闭阀; 4—安全阀; 5—钢瓶; 6—虹吸管
二氧化碳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是:
应首先将灭火器提到起火地点, 放下灭火器, 拔出保险销, 一只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 另一只手紧握启闭阀的压把。
对没有喷射软管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应把喇叭筒往上扳70—90 度。
使用时应注意:
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属连接管, 防止手被冻伤。
在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 在室外使用的, 应选择上风方向喷射; 在室内窄小空间使用的, 灭火后操作者应迅速离开, 以防窒息。
三、 泡沫灭火器 泡沫灭火器适用 AB 类火灾, 分为化学泡沫和机械泡沫两种, 其中化
15 学泡沫使用时颠倒使用, 现已淘汰, 而机械泡沫使用方法使用同干粉灭火剂。
缺点有:
造成污染, 不可使用于 C 类火灾 手提式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扑救一般 B(液体) 类火灾, 如石油制品、 油脂类火灾, 也可适用 A 类(固体) 火灾, 但不能扑救 B 类火灾中的水溶性可燃、 易燃液体火灾, 如醇、 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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