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前教育演讲稿【优秀范文】

时间:2024-04-11 08:54: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前教育演讲稿【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考前教育演讲稿【优秀范文】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今天在坐的都是小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出自 wwW..nEt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
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
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
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导致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下面再和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样、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20**年7月,茂名市作出了在20**年建设成为广东省教育强市的战略决策。教育“创强”不是政府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而是一项民生实事,它关乎到全市教育的未来,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茂名教育事业发展的中心任务。茂名要建设成为广东省教育强市,我们电城就必须要先建设成为广东省教育强镇。面对这个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作为教育界中的普通一员,我不禁思考着这样的问题:教育创强,我能做些什么?

一、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俗话说:好酒也怕巷子深。这句话充分体现了现代社会宣传的重要性,没有好的宣传,再好的事情也只是无人知晓。因此,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和拓展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教育创强的意义与做法,争取全社会理解、支持创强工作,这对今后我们工作的顺利开展意义重大。

二、大力抓好校园文化建设

学校硬件建设固然是以政府牵头,但是我们也要借教育创强的东风,立足本校实际,开展校园环境整治活动,打造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品位高雅的校园文化,让学生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陶冶情操,受到教育。

三、努力学习,以高度热情和责任感做好本职工作。

要想创省级教育强镇,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所以,我首先要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认真阅读各种教育教学刊物,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的理论,认真学习新课程标准,领会新的教学理念和学习别人的先进经验,运用新的教学理念及科学方法观去指导自己的教学工作;
其次,我要从本职工作做起,认真批改作业,认真备课,严格要求自己,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为学生做榜样,自觉履行自己的,使自己成为教育界中称职的一员。

四、大力推进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全面发展。

我们既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更要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发展。因此,我们要切实推行素质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全面提升学生的身体素质;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确保学生身体健康;
还要大力举办兴趣小组,开设“第二课堂”,把学生的校内学习由单一的课本内容引导到广泛的兴趣爱好上。通过举办书画展、征文比赛、体育比赛、艺术节等活动为载体,给学生提供展示才能和特长的机会。

五、团结同志,服从领导。

一双筷子轻轻被折断,十双筷子牢牢抱成团。每一件事情的成功都不是一个人的功劳,凝聚着许多默默无闻的奉献着。创建省级教育强镇需要全体教育工作者的努力,作为教育工作者中的一员,我会协调好和同事之间的关系,服从领导的安排,做创建省级教育强镇最忠实的后盾。

创建广东省教育强镇,对于我镇来说,这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我们要抓住这个契机,同心同德,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教育的跨越式发展,再创电城教育新辉煌!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当有人站在这么一个舞台上,我们很多同学都会羡慕。也会想,也许我去讲,会比他讲的更好。但是不管站在台上的同学是面对失败还是最后的成功,他已经站在这个舞台上了。而你,还只是一个旁观者。

这里面的核心元素,不是你能不能演讲,不是你有没有演讲才能,而是你敢不敢站在这个舞台上来。我们一生有多少事情是因为我们不敢所以没有去做的。

曾经有这么一个男孩,在大学整整四年没有谈过一次恋爱,没有参加过一次学生会班级的干部竞选活动。这个男孩是谁呢?他就是我。

在大学的时候,难道我不想谈恋爱吗?那为什么没有呢?因为我首先就把自己看扁了。我在想,如果我去追一个女生,这个女生可能会说,你这头猪,居然敢追我,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要真出现这种情况,我除了上吊和挖个地洞跳进去,我还能干什么呢?所以这种害怕阻挡了我所有本来应该在大学发生的各种感情上的美好。

其实现在想来,这是一件多么可笑的事情,你怎么知道就没有喜欢猪的女生呢?就算你被女生拒绝了,那又怎么样呢?这个世界会因为这件事情就改变了吗?那种把自己看得太高的人我们说他狂妄,但是一个自卑的人,一定比一个狂妄的人还要更加糟糕。因为狂妄的人也许还能抓到他生活中本来不是他的机会,但是自卑的人永远会失去本来就属于他的机会。因为自卑,所以你就会害怕,你害怕失败,你害怕别人的眼光,你会觉得周围的人全是抱着讽刺打击侮辱你的眼神在看你,因此你不敢去做。所以你用一个本来不应该贬低自己的元素贬低自己,使你失去了勇气,这个世界上的所有的门,都被关上了。

当我从北大辞职出来以后,作为一个北大的快要成为教授的老师,马上换成穿着破军大衣,拎着浆糊桶,专门到北大里面去贴小广告的人,我刚开始内心充满了恐惧,我想这可都是我的学生啊,果不其然学生就过来了。哎俞老师,你在这贴广告啊。我说,是,我从北大出去自己办个培训班,自己贴广告。学生说,俞老师别着急,我来帮你贴,我突然发现,原来学生并没有用一种贬低的眼神在看我,学生只是说,俞老师我来帮你贴,而且说,我不光帮你贴,我还在这看着,不让别人给它盖上。逐渐我就意识到了,这个世界上,只有你克服了恐惧,不在乎别人的眼光,你才能成长。也正是有了这样慢慢不断增加的勇气,我有了自己的事业,有了自己的生活,有了自己的未来。

回过头来再想一想,最近这几天正在全世界非常火爆的我的朋友之一马云,他就比我伟大很多。马云跟我有很多相似之处,当然不是长相上相似,大家都知道,这个长相上还是有差距的,他长得比较有特色。

我们俩都高考考了三年,我考进了北大的本科,他考进了杭州师范学院的专科,大家马上发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无论如何,我应该显得比他更加的优秀。但是一个人的优秀并不是因为你考上了北大就优秀了,并不是因为你上了哈佛就优秀了,也并不会因为你长相好看而优秀。一个人真正优秀的特质来自于内心想要变得更加优秀的那种强烈的渴望,和对生命的追求那种火热的激情。马云身上这两条全部存在。

如果说在我们那个时候,马云能成功,李彦宏能成功,马化腾能成功,俞敏洪能成功,我们这些人都是来自普通家庭,今天的你拥有的资源和信息比我们那个时候要更加丰富一百倍,你没有理由不成功。

当我们要有勇气跨出第一步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克服内心的恐惧,因为这个世界上,只有你往前走的脚步你自己能够听见。

所以我希望同学们能够认真地想一下:我内心现在拥有什么样的恐惧,我内心现在拥有什么样的害怕,我是不是太在意别人的眼光,因为这些东西,我的生命质量是不是受到影响,因为这些东西,我不敢迈出我生命的第一步,以至于我生命之路再也走不远。如果是这样的话,请同学们勇敢地对你们的恐惧和勇敢地对别人的眼神,说一声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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